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等规定,发布本年度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按照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安排部署,遵照依法公开、真实公正、及时便民、注重实效的基本原则,结合党城镇实际,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运作流程和审核机制,有效地推动信息公开工作,现将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
2025年,党城镇主动公开信息项为210条,主要是行政许可信息,下一步我镇将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运作流程和审核机制,有效地推动信息公开工作。
(二)依申请公开
2025年,党城镇依申请公开信息项为0条,下一步我镇将严格按照制度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做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
(三)政府信息管理
根据工作实际,我镇及时全面梳理、更新、完善并公布《党城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进一步明确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范围、形式、时限及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受理机构、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受理程序等信息,方便公众及时、准确、有效地获得党城镇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党城镇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纳入议事日程;积极利用镇村政务公开栏、设置政府信息查阅点等公开平台,公开有关我镇政府的工作动态、工作流程、计划总结、政策信息、规范性文件等内容,使广大社会群体能够及时了解我镇信息。2025年,我镇正常、规范使用县政府门户网站,并按要求及时报送相关文件材料,政府信息公开运行情况正常。
(五)监督保障
成立乡镇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部门责任分工,主要领导定期督查工作推进情况。建立内部督查考核机制,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同时畅通外部监督渠道,及时受理群众咨询建议。本年度未发生因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0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2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以来,党城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县行政审批局领导的指导关心下,在镇党委、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和相关人员的共同努力下,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
信息公开平台载体建设还有待加强。信息公开查阅场所、主动公开信息的平台还比较单一,局限于政务服务中心信息查阅点和各村(居)委会公告栏等,设施不够完善。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意识有待加强。随着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党务公开等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化推进,部分干部职工、村“两委”干部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仍然不够全面,对主动公开信息工作积极性不高,缺少主动公开的意识。
(三)信息公开工作知识的培训较少。个别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对主动公开的信息把握不准,业务不熟,特别是村“两委”干部普遍存在不熟练使用电脑甚至不会使用电脑的现象,对政务外网了解不够,对村级政务公开、党务公开存在一定难度。
下一步,我镇将继续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的各项要求和目标,依托统一的政府网站,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提升信息公开的及时性。一是加强督促指导,健全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自查自检、立行整改,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行为和具体公开内容,不断提高信息公开质量和效率;二是加强信息保密审查,安排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在公开信息前进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确保信息公开的真实、安全;三是持续加强信息公开知识培训,提升镇工作人员以及各村相关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做到精准把握信息;四是加强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干部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争取社会公众更深入地理解和支持。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和《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2025年我镇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