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等规定,发布本年度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4年,郎家庄乡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县委县政府积极推进法治政府、透明政府建设工作部署,充分发挥信息公开职能作用,全面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不断加强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政府政务公开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主动公开
公开乡本级行政审批事项清单,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接受社会监督。积极围绕社会治安、安全生产、自然灾害、民生保障等方面不断加大主动公开和回应关切力度,切实提高便民程度。
(二)依申请公开
本年度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的事项,也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
深入落实信息公开相关要求,结合实际研究部署我乡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了相应组织机构和制度,信息发布内容以及审核工作的规范化水平获得进一步提升。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积极参加县政府网站维护工作,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规范化水平,政府公信力进一步增强。
(五)监督保障
加强日常督办检查,抓好发现问题整改,严格落实责任追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准确性、权威性、完整性和时效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58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政府信息日常管理上需进一步加强。在政府信息日常管理上还存在一定不足,需要进一步细化完善相应制度。
(二)改进情况
一是强化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做到以政府信息公开带动办事公开,以办事公开带动便民服务。
二是加强日常培训。学习借鉴政务公开工作先进经验,进一步加强对相关工作人员培训,提升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和《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2024年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