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等规定,发布本年度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恒州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增强信息工作的透明度,切实规范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突出公开重点,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水平,推进恒州镇各项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一)主动公开
利用微信公众号“北岳福地 魅力恒州”、镇政府宣传栏及辖区内的LED屏及时主动发布党政重大活动、政务动态、服务信息、宣传文化、民生实事等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
2023年我镇无信息公开申请。在行政复议、诉讼方面,无行政复议申请,无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为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明确恒州镇党政办为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并指定专门人员管理此项工作,负责统筹协调、指导、推进、监督管理恒州镇信息公开工作,积极与上级部门对接,形成了上下联动、整体抓落实、全覆盖信息公开网络体系,保证工作的顺利开展。严格落实政务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政府信息制作时标定公开属性,建立台账,经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小组审核后发布,确保信息公开严谨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我镇通过公开栏和“北岳福地 魅力恒州”微信公众号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改善恒州镇便民服务中心条件,为便民服务中心配备饮水机、老花镜、放大镜等一系列方便群众的物品,为落实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网上审批制度,定期对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实现我镇政务服务事项网上最多跑一趟,积极对接行政服务中心同步办事指南标准,进一步提升便民服务工作实效。
(五)监督保障
不断完善信息公开的监督和审核,严格审核把关公开的内容,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督查指导,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推动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有效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556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4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14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政府信息日常管理有待进一步增强;
二是基层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改进情况
一是加强对信息公开平台的日常管理,严格审核对发布信息的质量和安全审查,确保发布信息的准确性、时效性和安全性。
二是开展学习交流活动,借鉴学习政务公开工作先进经验。围绕政务信息公开流程、工作制度和注意事项等进行专题培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和《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2023年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