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等规定,发布本年度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坚持推行依法行政、规范内容、突出重点,拓宽了公开渠道,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全面、准确。
(一)主动公开。我局严格落实政务公开各项制度,及时更新、报备对本单位的机构信息;结合实际,对我局的权责清单、权力运行流程图和办事指南进行主动公开,实施动态调整制度。
(二)依申请公开。落实县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登记、办理、审查、答复、归档制度,由专人负责依规办理。2023年,我局未接到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积极推进网上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充分利用政务新媒体发布工作信息、政策文件、通知公告等各类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一是县政府网站。严格按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结合实际,及时向政府办报送需要更新、调整公开的事项目录、内容和信息。二是通过“曲阳县应急管理局”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发布政务信息,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渠道。2023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6条。在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227条,内容涵盖灾害预警、安全常识、工作动态、领导活动、安排部署、政策解读、规划计划、标准化建设等方方面面。
(五)监督保障。由专人负责对政务公开信息和政务新媒体进行审核把关、及时更新,定期排查整改内容更新、错别字、失效链接等问题。同时,将政务公开信息发布情况纳入年终考核,对存在内容不严不实、更新不及时,表述错误等问题严肃处理,予以通报批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6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政府及上级部门的要求和人民群众期待还有一定差距,政策宣传解读的形式还不够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还需进一步增强,与公众的互动服务还需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水平还需进一步提升。
在以后工作中,我局将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理念,深化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机制,持续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加大政策宣传和解读,推动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更好地了解政策,用好政策。同时增强人员培训、查漏补缺,使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和《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2023年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