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阳县司法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等规定,发布本年度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按照曲阳县政府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在县政务公开办的正确指导下,我局强化工作领导,认真对照相关要求,创新公开方式,拓宽公开范围,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序开展,现将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

我局成立了由局长为组长,主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对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原则、责任主体、公开范围及内容、载体、机制保障和组织领导进一步明确。

(二)依申请公开                         

2023年,我单位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明确工作职责。明确信息发布责任股室,推动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的工作机制,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按时间节点顺利推进。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定期更新政务新媒体,更好服务群众,政务新媒体等公开平台的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不断提升。

(五)监督保障

2023年我局加强了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指导和监督检查,做到了主动公开的相关政府信息认真收集整理,并按报审程序审定后及时由专人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发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同时也存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有待进一步加强、公开项目内容不够细致、全面等薄弱环节。

下一步,我局将严格按照《条例》的要求,紧密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着力从以下三个方面不断改进工作:是抓学习培训,务求应用实效。在集中培训的基础上,统筹规划、科学安排,采取多种形式,不断开展平台操作、信息编辑等专题学习培训,进一步提高司法行政干警的应用技能和水平;二是继续丰富我局信息公开内容,进一步把涉及民生以及我局重点工作的重要信息作为信息公开的重点内容,着力提升群众满意度;是理顺工作机制。在组织机构健全基础上,抓好信息公开制度的执行和完善,进一步理顺工作机制,提高工作质效。同时,加强与上级司法行政部门的沟通联络,多请示汇报,主动争取支持。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和《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2023年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