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试行)》要求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为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我县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具体要求,切实履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职责,努力推动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丰富公开形式,完善公开制度,强化公开监督,加强平台建设,全县政务公开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不断提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主要问题
一是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和时效性有待提高,二是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全面,三是少数政务新媒体传播效果有待进一步加强。
改进情况
针对这些问题,我县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继续认真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不断提高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二是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审核审查、监督检查等制度,促进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三是加强对政务新媒体的日常监管,推动全县政务新媒体规范有序发展。四是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事项公开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严格按照《条例》要求公开工作内容,确保完整、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