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曲府办66号
曲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曲阳县石粉加工行业规范化管理
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曲阳县石粉加工行业规范化管理的实施意见》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8年5月29日
曲阳县石粉加工行业规范化管理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有关部署,加强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改善全县大气环境质量,实现绿色发展,结合我县实际,本着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综合治理、注重实效的原则,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十九大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理念,落实省、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为核心,以环保部、省环保厅督查为契机,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切实把环境保护作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命门”,将深度治理大气污染,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作为我县环保工作的重中之重,集中整治、提高石粉加工行业清洁化生产标准,引导石粉行业合法有序发展,尽早达到省、市控制目标要求,为建设生态文明县创造良好条件。
二、工作目标
(一)严把行业准入。统筹考虑县域主导产业特点及环境容量现状,对石粉行业实行禁批政策,严把行业准入关,市监、发改、环保、土地等各部门不得审批新建石粉企业相关手续。
(二)提升改造一批。对现有合法石粉企业通过升级改造,提升该行业清洁化生产水平,保证稳定达标排放。引导现有企业向规模化方向发展,通过“合并重组”,做大做强,培育大型石粉加工企业。
(三)关停取缔一批。对无合法手续石粉企业,列入散乱污取缔企业,拆除生产设备,实施“两断三清”。
三、工作范围
曲阳县全县范围内石粉加工企业。
四、行业提升改造治理及清洁生产要求
(一)提升改造治理标准
(1)原料储存,必须建设全封闭原料仓,安装喷水装置,卸车及铲车倒料装卸时洒水抑尘。
(2)破碎、筛分工序,破碎机配套振动筛设喷水装置,筛选时喷水;破碎机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的废气与分析机含尘废气一并送高效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通过不低于15米排气筒排放。
(3)产品装袋通过规范操作、装袋区三面封闭加布袋除尘,减少扬尘,产品入储存罐输送过程全封闭,储存罐顶部排气口安装布袋除尘,装车区建设三面围挡带顶的封闭式彩钢棚或产品库内装车。
(4)物料、产品由汽车运输,运输车辆必须平箱,加盖篷布;
(5)厂区建设围墙,地面全部硬化,定期清扫,并配备洒水车、喷水管,定期洒水。
(6)生产设备采取设备基座减振、风机安装消声器。
(7)原料筛选出的废料及除尘器除尘灰外售综合利用。
(8)原料车间、生产车间、成品车间全封闭,各种设备连接、输送管道定期检修。
(二)清洁生产要求
(1)设备和工艺。石粉加工企业应具有与加工规模相匹配的破碎、筛分、分析、提升及收尘除尘等主、辅助设备,并按照各种设备安装使用要求进行安装和操作,制定完善生产设备操作规程和设备检查保养制度,按期进行维护和检查,设备管道连接经常检修,减少跑冒滴漏现象的产生。
(2)环境保护。石粉加工企业生产加工环节必须在封闭的车间内进行,建设必要的收尘、降噪等环保设施,实现无尘、降噪加工和生产;强化固体废弃物处理系统建设,确保沉积石粉、除尘灰等固体废弃物资源化再利用率达到100%。要严格控制污染源,加强环境保护,创建文明生态产业。
(3)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要加强石粉加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必须为员工配备防尘、防噪声用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
环保部门做为责任主体,全面负责辖区内石粉加工企业规范管理工作,应根据提升改造和清洁化生产要求,明确时间节点、验收要求等,加大对石粉行业指导工作,督促企业按规范要求抓好厂区的整改、规范、提升等工作。按时完成石粉行业规范化管理工作。
审批、发改、环保、土地及各乡镇等有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行政审批职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氛围。
(二)严格执法检查,取缔非法企业
加大对石粉加工行业的执法检查力度,在原料运输、石粉加工生产、环保设施、原料和产成品存放、运输等各个环节,实施无缝隙监督和稽查。清理和取缔无合法手续、私自建设的石粉加工企业。
(三)建立行业退出机制,实行企业“黑名单”制度
现有企业在一年内发生环境违法行为两次的,纳入社会诚信体系“黑名单”,并依法吊销排污许可证,取缔该企业。
2018年5月2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