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标题 曲阳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曲阳县中心城区建筑风格引导及 控制管理规定》的通知
发文字号 发布机构 曲阳县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2-05-29 发文日期 2022-05-29
主题分类 效力状态 有效
曲阳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曲阳县中心城区建筑风格引导及 控制管理规定》的通知

相关解读:《曲阳县中心城区建筑风格引导及控制管理规定》政策解读


县政府相关部门:

按照《保定市城市建设新颜值动态考核办法》评价内容和标准中县城建设“十个一”工程评价一个鲜明的县城风貌和建筑风格定位大类工作要求,我县制定了本规定,请遵照执行。

 

 

曲阳县人民政府   

2022年5月29日   

 

 

 

 

曲阳县中心城区建筑风格引导及控制管理规定

第一条 总则

按照县委、县政府塑造特色城市风貌,建设“北岳福地·艺美曲阳”的有关要求,为强化我县城市、建筑和环境的艺术性和地方特色,改善城市品质,提高规划设计水平,根据《曲阳县县城建筑风貌设计》及重点地区城市设计相关规划成果,结合本县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曲阳县中心城区内新建、改建、扩建建筑及附属设施的景观风貌规划管理适用本规定。上述建筑的规划设计在优先满足本导则要求的基础上,还应符合《曲阳县县城建筑风貌设计》及已编制的城市设计成果的相关要求。

第三条 总体目标

本导则以“划分基本单元,进行分类施策,实施精准管控”为核心手段,以城市背景建筑为主要抓手,以促进城市风貌整体升级为最终目标,围绕建筑风格控制提出具体管控措施。

(一)强调嘉禾山对中心城区的风貌引领,以“城中望山、山顶望城”为目标,构建“山城相望”的格局,强化曲阳一山领城的景观风貌特色。

(二)以孟良河水系为核心,梳理九龙沟、木道沟、跃进渠等水系,形成“三水穿城、城水共生”的整体水系格局。

(三)重点打造六条城市轴线,搭建城市精华骨架。沿恒山路打造城市礼仪形象轴、沿正阳街打造城市文化展示轴、沿南环路及北环路打造城市景观展示轴、沿恒阳街及东环路打造新城形象轴。

(四)打造三大核心片区,城东门户、新城中心、北岳文化古城。融合不同形式的地标建筑及构筑物,凸显城市风貌特色。

第四条 不同风貌区管控要求

根据《曲阳县县城建筑风貌设计》,按照对城市整体景观风貌的影响程度,将中心城区的建设用地划分为不同等级的景观风貌区域,沿恒山路形成老城、现代城、未来城的城市风貌格局。

老城风貌区:以北岳庙为核心的老城片区,片区风貌定位“传统街市、古城风韵”。严格控制建筑高度、建筑密度、建筑风格,延续老城街巷格局,打造小尺度、高密度的老城街巷空间,彰显北岳文化魅力与特色。

现代城风貌区:片区风貌定位“现代简约、品质都市”,强调城市核心服务的综合区域,整合现状与新建、构建集约布局、多元混合的城市中心区。

未来城风貌区:片区风貌定位“山水隽秀、典范人居”。整体以居住、商住、文化展示、办公研发为主导功能。强调生态性和宜居性,鼓励采用低碳节能材料,严格控制各类显山露水的视线通廊。

嘉禾山休闲风貌区:片区风貌定位“印象嘉禾、浪漫曲阳”。保护山地自然环境资源。严格控制山体区域发展建设,坡度大于25%不应建任何建筑物。严格控制该片区内的功能、开发规模、开发强度。以低层建筑为主、少量多层建筑。建筑风格顺应地形,与自然环境相融合。

现代高铁风貌区:片区风貌定位“高铁站城、艺美曲阳”。突出雕刻、定瓷、北岳文化三大文化要素,融合轨道站点建筑,体现曲阳地方特色,打造城市交通门户地标。

南部产业风貌区:片区风貌定位“雕刻之都、产创曲阳”。根据雕刻产业功能需求,以厂房、办公、经营为主,以居住、服务为辅。厂房建筑以低层为主、办公类及居住配套类以多层为主。

第五条 建筑风貌控制要求

建筑风貌应体现曲阳自然与人文特色,形成与自然环境协调的城市景观,满足所在地段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并符合下列要求:

(一)建筑风格:根据地域风貌、民俗特色、时代特征、生态节能等因素确定,并综合考虑所在地区的功能定位与周边环境。

北岳文化古城区域建筑应与北岳庙等文化建筑相协调,保持低层、坡屋顶、院落等空间形态特征。嘉禾山周边建筑应与环境相协调,体现自然、灵动、生态特色。其他各区以现代建筑风格为主,造型应简洁大方石雕元素的点缀也应相得益彰。

(二)建筑形态:应当尊重自然地形地貌,与周边建设项目相协调,形成和谐共处的布局形态。在水边、山边及商业街道两侧等区域宜采用退台式设计。

(三)建筑界面:中心城区、主次干道、重要景观路两侧的建筑布局应该注重临街界面的完整性和连续性,并尽可能布局公共建筑。

(四)建筑高度:对于新建居住建筑,建筑最高点不得高于54米新建非居住建筑,建筑最高点不应高于80米。北岳文化古城严格控制,以布置低层建筑为主。嘉禾山片区原则上应当布局低层和多层建筑,确需布置高层建筑物,应当进行景观视线分析论证。建设标志性建筑确需超过规定的建筑体量尺度要求的,应当组织深入论证并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五)建筑天际线:重要地段建筑应统筹进行天际线控制,通过单体高度及体量的变化,形成高低错落的建筑群轮廓线。连续等高建筑数量不宜超过3栋,3栋以上应进行错落设计。

(六)建筑面宽:新建居住建筑高度大于24米时,其最大面宽不宜超过60米。新建非居住建筑高度大于24米小于60米时,其最大面宽不宜超过60米,建筑高度大于60米时,其最大面宽不宜超过40米。

(七)建筑屋顶:建筑高度不大于36米的居住建筑采用坡屋顶形式建筑坡屋顶色调鼓励采用饱和度较低的色调,禁止采用高饱和色调。平屋顶色调以白色为主或与墙面主色调统一或采用绿化种植。老城区(古北岳文化古城区)建筑屋顶色调应以灰色调为主。

(八)建筑色彩:建筑色彩采用中高明度、中低彩度的暖色调,建筑墙面色彩应与周边环境及既有建筑色彩相协调禁止采用与周边环境及既有建筑有较大色差的色彩,在色彩饱和度控制方面,一般性建筑禁止大面积使用高饱和度的原色(如红、橙、绿、蓝等),确需使用时,应选用具有高品质感与表现力的外装材料。生态控制线200米范围内为山体控制建设区,采用色调统一法,利用建筑色相与自然绿色山体的对比,建筑宜采用红瓦顶或灰瓦顶、暖色或暖白色墙面。中心城区重点建筑的设计应包括色彩设计专篇,经专家论证通过后,报规委会审议。(建筑色号和色彩搭配指引详见附件)。

(九)建筑材料:应符合艺美曲阳的风格,采用浅色系的涂料、板材等材料。禁止使用高反射系数的材料,建筑外墙应使用以体现地方特色的木材、石材等材料为主。严格控制使用玻璃幕墙,没有特殊使用需求的建设项目原则上不得采用大面积玻璃幕墙。

(十)建筑朝向:建筑主朝向应顺应城市道路布局,沿城市主干道尽量布置公共建筑,减少沿街住宅建筑的布局。

(十一)建筑退线:根据道路等级对建筑物后退道路规划红线距离进行控制。道路交叉口四周的建筑物后退道路规划红线距离应该按转角处道路红线切点连线的垂直距离进行退让控制。沿城市主要交通干线原则上不提倡建设沿街商业建筑。

(十二)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内建筑应按照批准的规划执行。

第六条 夜景照明控制要求

夜景灯光:遵循“整体规划、重点设计、分步实施、统一管理”原则,彰显“北岳福地·艺美曲阳”的风貌定位。以亮度适中的黄白暖色调为主,以暖白投光灯适度渲染建筑风貌特征。功能性照明满足功能需求、节能环保、形式简约。景观性照明突出场地及建筑重点、渲染氛围、创新变化。

第七条 广告牌匾控制要求

广告牌匾:建筑户外广告牌匾的风格和色彩应与建筑风格和色彩相协调。广告牌匾应采用铝塑板、彩钢扣板、霓虹灯等其他新型材料,禁止使用喷绘布等低档材料和荧光涂料等反射光强的材料,广告牌包边可根据功能需要采用木材和不锈钢等材料。

第八条 景观绿地控制要求

应提高建设项目园林绿化水平,居住、文化设施、教育科研、医疗卫生等建设项目绿地率不得低于35%。鼓励采用垂直绿化、架空绿化、屋顶绿化来丰富建设项目的绿化效果。

第九条 附则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五年内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