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市委十二届八次全会精神,高质量推进我县农村厕所改造工作,按照《河北省2025年农村厕所改造工作方案》(冀农发〔2025〕2号)和《保定市2025年农村厕所改造工作方案》,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思路
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村厕所革命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市关于加强农村改厕工作安排部署,按照“数量服从质量、进度服从实效、求好不求快”原则,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确保“建一座、成一座、用一座”,努力推进全县农村厕所愿改尽改、应改尽改,促进农民生活条件逐步改善。
二、年度目标和资金来源
2025年全县改造农村卫生户厕1200座。资金来源主要为省级乡村振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资金。同时,积极引导农户投工投劳参与厕所改造,鼓励采取群众自建、政府补助的工作推进方式,完善以“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化运作”的农村厕所维护运行模式,优化机制措施,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三、工作标准
严格落实国家《农村户厕建设技术要求》(国卫办规划函〔2019〕667号)《河北省农村厕所革命技术指导手册》和《关于建立健全农村厕所管护“五项机制”的指导意见》(冀农居办〔2022〕20号)及保定市《农村户厕技术规范》等文件要求,确保新(重)建厕所技术模式适宜、产品质量合格、施工过程规范、后期管护到位,群众参与度和满意度较高。
(一)建设标准:农村户用卫生厕所改造提倡整村推进,做到退街、进院,有条件的可以入室,厕屋有墙、有顶、有门(特殊造型除外)清洁、无臭无味、无蝇蛆,有足够的使用面积和空间。化粪池容积不小于1.5立方米,不渗、不漏、密闭有盖,设置抽粪口和排气管。冲水设施、蹲便器(坐便器)和排气管(含防雨帽)必须采用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质量优良的产品。
(二)具体要求:改厕对象为农村常住农户,长期无人居住农户、三年内有搬迁意愿户、已改农户不再安排。已达到卫生厕所标准要求的不再改造。一户一厕,一户男女双厕视为改造一户。
(三)建设模式:按照省市工作要求,推广普通电动水冲、智能保温负压水冲等改厕新技术新模式。有意愿及家庭经济状况较好的推广改造黑灰水一体化治理模式厕所。其它模式原则上应优于电动水冲模式,否则不予奖补。
四、奖补标准
我县农村厕所改造采取奖补方式。农村户厕改造在上级奖补资金的基础上,不足部分以农户自筹和出工出劳解决。每新建农村水冲卫生户厕1座奖补资金800元。
五、进度安排
(一)安排部署阶段(2025年2月—3月底)。结合实际制定本年度详细的农村厕所改造实施方案,明确改造任务、技术模式、奖补标准、保障措施等内容。各乡镇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方式,宣传农村厕所改造的目的、意义和优点,激发农户改造自家厕所的主人翁意识,变“要我改”为“我要改”,在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的基础上,调动群众主动参与建设积极性,发动群众投工投劳,引导群众自主建厕屋、自主选厕具、自主定模式。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5年4月—10月底)。按照实施方案和相关标准要求,各乡镇组织群众自主申报,全面展开施工建设,加强过程指导,开展技术服务,保证改厕工作顺利推进。
(三)检查验收阶段(2025年11月—12月)。采取县乡村三级验收的方式组织验收,完工一批、验收一批、奖补资金拨付一批,并根据验收情况查漏补缺、限期整改,确保圆满完成年度改厕任务。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成立农村改厕工作领导小组,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既是农村改厕的责任主体,也是长效管护机制建设运行的责任主体,要严格落实党政主要领导负责制,把农村厕所改造提升工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好工作协调、组织推动、具体实施、运行管护等工作;村级积极发挥基层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推动农村厕所改造各项工作落实落地。
(二)完善技术服务。采取集中专题培训、以会代训等多种形式相结合,加强对乡镇、村改厕技术人员和施工队伍的全过程业务培训,提高技术水平和业务能力;在改厕过程中,主管部门技术人员充分发挥“土专家”作用,深入一线,为农户提供技术指导和服务,确保改厕工作符合技术规范要求。
(三)严格监督考核。将农村厕所改造纳入乡村振兴考核、民生工程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各乡镇工作推进情况进行评分。对工作进度缓慢、质量不高、管护机制不到位的,予以通报批评和追责问责。
(四)搞好宣传引导。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引领带动广大农民群众投工投劳积极改厕。采取入户宣传、大喇叭广播、试点观摩等多种形式,焕发农民群众的改厕积极性。加强正面宣传和舆论监督,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营造良好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