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开展全县积存建筑垃圾清理行动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相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市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强化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推进全县建筑垃圾清理整治工作,现将我县制定的《全县积存建筑垃圾清理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曲阳县人民政府

       202593

 

 

 

 

关于开展全县积存建筑垃圾清理行动

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市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强化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推进全县建筑垃圾清理整治工作,制定本专项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积存建筑垃圾清理行动,全面排查并清理县域内各类积存建筑垃圾,健全建筑垃圾长效管理机制,实现建筑垃圾规范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置,提升城乡环境质量和生态文明水平。

二、清理范围

1.城市建成区:涵盖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居民小区、城乡结合部、公共绿地、河道两侧、待建工地、拆迁工地等区域的积存建筑垃圾。

2.乡镇及农村地区:包括乡镇政府所在地、村庄内及周边道路、沟渠、闲置空地等区域的积存建筑垃圾重点清理因农村建房、道路施工、环境整治等产生的建筑垃圾。

三、清理步骤

(一)排查摸底阶段(2025年9月10日-2025年9月20日

1.成立由县执法局、住建局、自规局、环保局及各乡镇政府等相关部门组成的排查工作小组,明确各部门职责和任务分工。

2.按照清理范围,对全县积存建筑垃圾进行全面排查,详细记录建筑垃圾的位置、数量、来源、堆放时间等信息,建立排查台账。

3.排查工作小组定期召开工作会议,汇总排查情况,及时解决发现问题。对排查难点区域,组织联合排查,确保排查工作无死角、无遗漏。

(二)集中清理阶段(2025年9月20日-2025年9月30日

1.根据排查台账制定详细清理计划,明确责任单位、清理时限、清理方式及运输路线按照“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优先清理影响城市形象、存在安全隐患群众反映强烈的积存建筑垃圾。

2.各责任单位调配专业队伍与设备,严格按标准规范作业落实防尘降尘措施分类收集建筑垃圾,优先资源化利用,无法利用的统一运至指定处理场处置。

3.强化清理现场与运输全程监管,保障安全有序;各相关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随意倾倒、抛撒建筑垃圾等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并曝光典型案例,形成有力震慑。

(三)检查验收阶段(10月中旬前

1.清理完成后,由县执法局牵头联合相关部门组织验收重点核查清理彻底性、资源化利用合理性、处置规范性及现场环境恢复情况。

2.对验收不合格的区域,责令责任单位限期整改并重新验收,直至验收合格。

(四)巩固提升阶段(长期)

1.建立健全建筑垃圾长效管理机制,加强源头管控、运输监管和消纳处置管理。严格执行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制度,规范运输企业和车辆管理,加强处理场运营监管,确保全流程规范有序。

2.多渠道开展宣传教育,普及建筑垃圾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提升公众环保意识与法律意识,凝聚城乡环境共治合力。

3.建立日常巡查制度,各相关单位定期排查辖区建筑垃圾情况,及时处置新增问题,防止反弹;同时加强部门协作,形成监管合力,巩固提升清理成果。

四、责任分工

1.县执法局:负责统筹、协调、监督县城规划区域内建筑垃圾管理相关工作。

2.县住建局:负责在全建筑工程中推广建筑垃圾再生产品应用,编制技术指南;指导房屋建筑工程垃圾减量化及村镇建筑垃圾清理指导工作。

3.县审批局:负责建筑垃圾处置核准的业务指导与审批工作。

4.县公安局:负责打击以暴力、威胁等方式,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行为;公安交管部门联合交通运输部门负责查处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5.县水利局:负责河道管辖范围内建筑垃圾监督管理清理工作

6.自规:负责建筑垃圾消纳场、资源化利用场、装修垃圾临时分拣场的用地规划。

7.县交通:负责道路运输企业及车辆经营资质管理。

8.县环保局:负责对建筑垃圾污染防治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

9.县:负责协助符合条件的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争取上级资金支持。

10.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乡建筑垃圾的清理、宣传、指导等日常工作。

相关单位重点对城镇周边、乡村周边、河道及两岸、道路及沿线等区域积存建筑垃圾定期排查、及时清运。同时进一步完善社会监管机制,发动群众通过“12345”市长热线等渠道提供违规线索将建筑垃圾管理纳入环境卫生考核,定期开展“回头看”,健全考核监管机制,防止问题反复。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相关单位要深刻认识清理行动的重要性与紧迫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依据既定职责分工,扎实推进各项工作,保障清理行动顺利开展。

(二)密切配合,协同发力

清理行动涉及面广、任务艰巨,各相关单位要树牢大局意识,加强沟通协调,凝聚工作合力健全联合执法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和工作联动,协同做好排查、清理、监管等工作。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

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清理行动的意义和目的,提升公众参与度环保意识及时报道工作进展和成效,曝光违法违规行为,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四)严格督查,强化考核

健全督查考核机制,加强对清理行动的督促检查定期通报各相关单位的工作进展情况,对工作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影响行动推进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严肃问责确保清理行动各项任务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