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标题 曲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 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发布机构 曲阳县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3-07-19 发文日期 2023-07-19
主题分类 效力状态 有效
曲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 实施方案的通知

县政府相关部门

《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曲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7月18日

 

  

 

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保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政办2023〕11号)要求,构建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医疗服务需求,结合我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工作要求和委、政府决策部署,把保障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贯彻新时代党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立足京津冀协同发展积极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建设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建设中国式现代化曲阳场景提供坚实健康保障。

二、工作目标

2025年,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重大疾病防控、救治和应急处置能力显著提升,公立医院服务能力进一步强化,特色中医药服务充分发挥作用,有序就医和诊疗体系建设取得积极成效。到2035年,形成体系完整、分工明确、功能互补、连续协同、运行高效、富有韧性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医疗卫生服务公平性、可及性和优质服务供给能力明显增强,人民群众健康水平显著提升。

三、主要内容

(一)持续推进县级综合医疗保障能力提升

1.加快曲阳县人民医院迁建项目建设进度。依托县人民医院迁建项目,加强传染病区建设,增设传染病区床位,增强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能力,达到保障公共安全的目的。推动县人民医院就医环境改善和医疗设备的更新,为患者供更加便捷、优质、高效的医疗服务。(责任单位:县卫局、县发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建局、县执法局、县行政审批局、保定市生态环境局曲阳分局、恒州镇等相关单位)

2.深化拓展京津冀医疗卫生合作发展。积极承接非首都功能疏解工作,推动京津冀医疗卫生协同发展,在推进县人民医院与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第八医学中心、县中医院与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北京中医药大学房山医院、曲阳第四医院与国家神经系统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等北京三甲医院开展医疗技术合作的基础上,积极拓展与其京津三甲医院签订合作协议并开展医疗卫生技术合作。(责任单位:县卫健局)

3.实施医学人才培养计划。鼓励引导现有卫生技术人员通过参加集中培训、外出进修等方式进行自我提高。加强公共卫生、全科、儿科等领域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培训。实施中医药特色人才培养工程,通过人才招聘、师承帮带等引进培育县级中医药人才5。加强基层中医药人员培训,积极发挥国医堂作用。加强医教协同、教育和继续教育,完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责任单位:卫健

4.加强重点专科学科建设。积争取国家级、省级、市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积极落实“十四五”临床专科能力建设要求,积极申报精神、康复、病理、检验影像等8个专业的市级临床专科,至少建设1个市级临床重点专科,至少建设1个县级重点专科,鼓励医学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推动重点学科及重点领域医学中心建设。(县卫健局)

(二)全面提高医疗服务能力

5.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加强党建引领,全面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深化公立医院运营管理,推行全成本核算和全面预算管理。全面开展二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完善以公益性为导向、以健康产出和服务质量为主的绩效考核体系,按照管理层级和机构类型分级分类实施考核评价。(责任单位:委组织部、卫健财政局、人社局)

6.深化紧密型医联体建设。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提质升级,到2023年底达到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标准,推动医疗资源下沉,落实分级诊疗,完善连续通畅的双向转诊服务路径。(责任单位:县卫健局医保局、财政局)

7.实施百强县医院提质行动。突出县级医院县域龙头地位,以呼吸、急诊、重症等专业为重点,推动县级重点专科和学科建设。针对外转率高的病种,通过改善硬件条件、引进专业人才、推广适宜技术、加强对口支援等措施,增强薄弱专科疾病诊疗能力。(责任单位:县卫健局

8.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持续加强公立中医医院建设,推动优质中医资源扩容和均衡布局,打造中医特色突出、临床疗效显著、示范带动作用明显的中医医院和特色科室。对照旗舰国医堂建设标准,提高乡镇卫生院国医堂服务内涵建设,重点加强中医药人员和中医设备配备,实现“四有”标准,加强县中医医院“两专科一中心”建设,提升县乡两级中医服务能力,更好满足城乡居民对中医药服务的需求。(责任单位:县卫健局

(三)巩固夯实基层服务网底

9.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持续实施“优质服务基层行”,2023年底完成嘉禾镇卫生院基本标准创建、郎家庄中心卫生院推荐标准创建。优化设置村卫生室,实现村级医疗卫生服务全覆盖。对2012年以前建设的2个村卫生室进行改扩建升级,纳入乡村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全部按标准配齐乡村医生。(责任单位:县卫健局财政局)

10.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按照国家、市安排部署,组织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评审评价。在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质量管理与控制中心的指导下,加强基层医疗质量管理,提升服务同质化水平。全面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评价,将服务质量数量、运行效率、患者满意度等作为主要考核内容,强化评价结果运用。(责任单位:县卫健局

11.做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建立以全科医生为主体、全科专科有效联动、医防有机融合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模式,提供综合连续的公共卫生、基本医疗和健康管理服务。落实签约服务费政策和筹资机制。签约居民在就医、转诊、用药、医保等方面享受差异化政策。在现有水平基础上,全人群和重点人群签约服务覆盖率每年提升1-3个百分点,到2035年,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75%以上,基本实现家庭全覆盖,重点人群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85%以上。(责任单位:县卫健局医保局)

12.强化基层医务人员培养。按照市卫健委统一安排,依托河北医科大学实施基层卫生人员服务能力三年提升计划,实现村医培训全覆盖。加强基层中医药人才培养,为乡镇卫生院国医堂全部配备中医师,实现75%以上的村卫生室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十四五”期间持续开展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培养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助理全科医生培训。(责任单位:县卫健局委编委办、县人社局)

(四)切实提升医疗服务品质

13.保障医疗质量安全。完善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和规范,严格落实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全县二级公立医院全面开展临床路径和单病种质量控制,实现临床常见、多发病病种全覆盖。落实国家重点监控药品目录,提升合理用药水平。实施全面提升医疗质量行动计划,完善医疗质量控制组织网络建设,到2030年实现县级质控中心覆盖60个专业。(责任单位:县卫健局)

14.优化医疗服务路径。落实分级诊疗技术标准,畅通转诊通道,简化转诊程序。到2023年底,至少建立1个卒中中心和胸痛中心。到2025年底,建立危重孕产妇、危重新生儿和儿童、创伤等重大急性病救治中心,提供救治绿色通道和一体化服务。二级医院全面推进日间手术。在紧密型医联体成员单位间开展慢性病联合门诊和联合病房建设,开展常见慢性病治疗、预防和康复。优化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责任单位:县卫健局医保局)

15.推动数字化医疗服务。进一步完善推广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应用,推进医疗机构间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和线上调阅,提高医疗资源利用率。加强医院数字化建设,二级医疗机构普遍推行预约诊疗制度,推广诊间结算、移动支付、线上查询、药物配送等服务。加快“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拓展“保康通”便民就医服务,二级公立医疗机构全部实现对接。扩大远程医疗覆盖范围,基本实现远程医疗服务覆盖县级医院。(责任单位:县卫健局医保局)

16.促进医养结合发展。建立健全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业务协作机制,提升医养结合机构服务能力。到2025年底,至少有1所具有医养结合功能的县级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责任单位:县卫健局民政局)

17.扩大康复护理等接续性服务供给。支持公立医疗机构发展护理康复服务,鼓励社会力量举办规模化、连锁化的康复医院、护理院(站)、安宁疗护中心。2023年底,完成1家安宁疗护试点创建。二级公立综合医院全部开设老年病科。到2025年底,二级及以下医疗卫生机构普遍开展康复、护理服务。(责任单位:县卫健局残联、行政批局)

(五)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保障

18.提高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加强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公共卫生科室标准化建设,到2023年底,二级医疗机构全部设置公共卫生科,完成标准化建设。按照市统一部署,推进传染病监测预警与应急指挥信息平建设,到2025 年底,基本实现多部门涉疫数据共享应用,完善突发公共卫生应急管理服务与指挥调度体系。建立健全分级、分层、分流的重大疫情救治机制。(责任单位:县卫健局)

19.推进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改革。根据省疾控体系改革安排,2023年5月底完成疾病预防控制局设置。加强疾控机构能力建设,完善县疾控机构设备配备,落实疾控机构及人才相关保障措施和激励政策。实行岗位分级分类管理,提高专业技术岗位比例县公共卫生机构专业技术高级岗位比例分别达到35%、25%。落实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人员按编制配备,确保健康保定指标达标(责任单位:委编委办、县卫健局局)

(六)着力增强科学治理能力

20.落实政府投入责任。按规定落实公立医院投入政策,用足用好地方政府债券政策。加大对中医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投入倾斜力度。积极争取中央资金,科学统筹本级财力,适当引导社会资本,落实政府对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的投入保障责任,落实医疗机构承担公共卫生服务任务的经费保障政策。(责任单位:财政局、发改县卫健局

21.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全面推进DIP(按病种分值付费)支付方式改革,健全符合中医药特点的医保支付方式。逐步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的服务在医疗服务总量和医保基金支付中的占比。完善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每年开展调价评估,达到启动条件的及时有序调整。优先将保障门诊慢性病、特殊病等复诊需求的“互联网+”医疗服务复诊项目纳入医保支付管理。探索完善紧密型医联体医保基金打包支付,加强监督考核,实行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责任单位:医保局、县卫健局

22.完善编制和人事制度。合理核定并落实公立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编制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医联体内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编制分别核定、统筹使用,人员统一招聘和管理。完善公立医院岗位管理制度,优化基层医务人员招聘标准和程序。二级医疗机构新进医疗岗位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师须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责任单位:委编委办、人社局、县卫健局财政局)

23.深化薪酬制度改革。全面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合理核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总量和水平。医疗机构公共卫生科室人员收入不低于所在医疗机构人员平均工资水平,落实国家相应津贴补贴政策。到2023年底,力争实现1家县级公立医院落实党委书记、院长年薪制,公立医院主要负责人绩效考核评价合格后,由同级财政落实经费保障政策。对纳入一体化管理的乡村医生,按照有关规定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等社会保险。(责任单位:人社局、健局财政局)

24.加强多元综合监管。加强医疗、医保、医药监管联动规范诊疗行为,严格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加强服务要素准入、质量和安全、公共卫生、机构运行、从业人员、行业秩序和健康产业监管。建立健全医疗卫生行业行风建设工作体系,开展廉洁从业专项行动。依法规范社会办医疗机构执业行为。(责任单位:县卫健局医保局)

四、组织保障

县政府将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列入政府工作目标和考核目标各相关部门要按职责分工,协同推进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形成工作合力。围绕改革目标和重点任务,积极宣传工作进展和成效,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改革发展营造良好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