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相关部门:
《曲阳县2025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认真抓好落实。
曲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7月14日
曲阳县2025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县2025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和避免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有关规定、河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2025年全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要点的通知》、《保定市2025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以及县委县政府关于防灾减灾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地质灾害现状和年度降水趋势预测,定制本方案。
一、地质灾害概况
我县地质灾害主要分布于西北部山区的灵山、党城、郎家庄、范家庄、齐村、孝墓、北台以及产德镇等8个乡(镇),其中列入规划的威胁居民区、交通要道及农田、林木的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现有40处,涉及31个村。地质灾害主要类型为:崩塌、地面塌陷、滑坡、泥石流等,威胁对象总共涉及130户538人,房屋653余间,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形势较为严峻。
二、地质灾害防范重点
(一)地质灾害重点防范区域
曲阳县范家庄乡葡萄口-杨家台一带、范家庄乡下阁尔-东石门、沟掌村、南宋家庄村-北宋家庄一带。
(二)地质灾害重点防范对象
城镇、村庄、医院、学校、集市、养老院、旅游景点、玻璃栈桥、矿山、在建工程和工棚等人员聚集区,重要铁路、公路等交通干线沿线和重要工程建设活动区、重要基础设施周边等区域。
三、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时期
根据近年来各地突发性地质灾害情况统计分析,降水是诱发地质灾害的重要因素,80%的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集中发生在汛期。6-8月份汛期是我县地质灾害的重点防范期,7月中下旬至8月上中旬主汛期是地质灾害防范的关键时段。
四、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一)切实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防范应对
1.健全完善工作机制。按照“政府领导、部门联动、分级负责、群测群防”要求,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全力做好2025年度地质灾害防范工作。各相关乡镇要强化属地管理,建立地质灾害隐患点管理台账,要按照《河北省防汛避险人员转移条例》要求,指导基层逐点划定危险区、设立警示标识,编制受威胁区域清单、转移人员清单、防汛避险人员转移预案、避险转移明白卡(纸),逐点落实防灾责任单位、防灾责任人和群测群防员,并向所有受地质灾害威胁的单位和群众发放“两卡一表(地质灾害防治明白卡、防灾避险明白卡及地质灾害隐患点防灾预案表)”,做到责任到人、任务到人、管控到人,实现地质灾害隐患点群测群防全覆盖。组织编制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要将核查排查出的地质灾害隐患点,按照行业职责分工分解到有关部门,并指导和督促各部门各行业相关责任主体认真履行防灾责任。
2.做好巡查监测。各相关乡镇和部门要按照“汛期不过、排查不止”的要求,联合驻守专业技术人员和乡镇、村级群测群防员,加强对辖区内所有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排查、巡查、监测。要坚持雨前排查、雨中巡查、雨后复查,对学校、医院、重大工程建设区、重点交通要道、重要设施周边地区、主要景区景点、农村切坡建房等区域和部位,组织开展动态巡查排查,及时掌握重大风险隐患变化,发现稳定性差、危险性大的隐患点要第一时间处置。同时紧盯短时强降雨、极端降雨、持续性降雨、夜间降雨和旱涝急转等情形,加强风险预判,做到灾情险情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3.加强预警预报。自然资源部门要加强与气象、水利、应急管理部门的配合,紧盯长历时降雨和短时局地强降雨过程以及降雨区域,密切跟踪气象预报和实时雨情雨量,加密会商研判和预警预报频次,强化信息共享,进一步拓宽预警预报信息发布渠道,通过电视、广播、网络、电话、微信、短信、县级地质灾害防治信息化管理系统等多种途径及时将预警预报信息告知防灾责任人、群测群防监测员和受威胁群众,做到提前预警、及早预报,科学指导各相关乡镇开展防灾工作。
4.组织开展培训演练。各相关乡镇和部门要充分组织开展防灾减灾知识宣传教育培训,提高社会公众自主防范和自救互救能力。各涉地质灾害重点乡镇至少组织一次《河北省防汛避险人员转移条例》宣传培训,进一步提高相关人员避险转移配合能力和受威胁群众临灾避险能力,让群众熟悉掌握避灾信号、避灾路线和应急避难场所位置。针对重点区域和重要部位,严格执行“三个紧急撤离”(强降雨时紧急撤离、发生异常险情时紧急撤离、对隐患点险情不能准确判断时紧急撤离)要求,果断及时有序组织地质灾害隐患点受威胁群众提前转移避险,将主动避险转移、提前撤离作为防范地质灾害最为有效的手段,切实做到“应转尽转、应转必转、应转早转、适当扩面”,同时加强对已避险撤离人员的妥善安置和管控,坚决避免擅自回流造成人员伤亡。
5.严格值班值守。各相关乡镇和部门要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领导带班、信息速报等制度,一旦发生地质灾害灾险情,务必按照地质灾害灾情险情信息上报制度的要求,做到“首报快、续报准、终报全”,坚决杜绝迟报、漏报、瞒报等现象。
6.配合做好应急处置。遇到突发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时,除按要求做好灾情险情速报外,自然资源部门要迅速组织工作人员和专家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对出现地质灾害前兆的区域,协助相关乡镇及时划定危险区,设立明显标志。紧急情况下,协助相关乡镇快速有序地组织受威胁群众临灾避险。一旦地质灾害发生,要按照《曲阳县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明确的职责分工,在地质灾害动态监测和技术支撑等方面协助应急管理部门提出应急响应建议,配合相关乡镇和相关部门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二)持续构建完善地质灾害隐患风险综合防御体系
1.优化巡查监测队伍。各涉地质灾害重点乡镇要加强以村干部和骨干群众为主体的群测群防队伍建设,重点抓好群测群防员的筛选,选择责任心强、熟悉情况、在村里居住的受威胁的群众担任群测群防员,充分发挥监测员作用。要建立群测群防员管理台账,积极主动与驻县包片的地质灾害防治专业队伍加强沟通联络,在巡查排查、监测预警和地质灾害变化趋势研判、灾险情调查处置等工作上,寻求专业化技术力量支撑。
2.深入推进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要严格按规定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将调查评估成果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科学确定建设项目选址,避开危险区域。
3.强化乡镇建设管控。要加强地质灾害易发区农民建房等乡镇建设活动引发地质灾害的预防和治理,通过加强防灾减灾宣传,引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自觉避免随意切(削)坡、开挖、堆土弃渣等不当行为,采取必要支护、排水等防范措施,切实降低地质灾害风险。要督促相关乡镇政府在办理地质灾害易发区农民建房申请手续时严格落实“三到场”规定和地质灾害防治要求,严禁在地质灾害危险区审批宅基地。
(三)全力推动地质灾害防治国债项目高质量建设
2023年增发国债项目是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防灾救灾减灾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之举,是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长远之策。我县申请了曲阳县2023年度地质灾害治理灾后重建项目,涉及齐村、党城、孝墓、郎家庄、范家庄等5个乡镇11个地质灾害隐患点治理,各相关乡镇要强化属地管理。
五、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分工
地质灾害防治实行政府统一领导和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制,各相关乡镇和相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各主要单位职责分列如下: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汛前组织相关技术支撑单位会同相关乡镇群测群防员做好核查排查,并及时将结果分解至相关部门,指导有关部门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编制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完善地质灾害数据库;认真落实地质灾害防汛值班制度,地质灾害灾情和险情速报制度;与气象、水利、应急管理等有关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在汛期特别是异常降雨时段要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技术指导,配合相关乡镇做好避险转移工作。配合县应急管理部门,为突发地质灾害救援提供应急技术支撑。
县应急管理局:指导各相关乡镇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救援工作,推动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和应急演练;统筹应急力量和物资储备并在救灾时统一调度,加强地质灾害救助体系建设;指导各相关乡镇做好地质灾害发生后的应急转移工作。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在建在监房屋建筑边坡工程的勘查、设计、施工、监理、竣工验收的监督以及在建在监房屋边坡工程施工期间安全监管。
县水利局:依职责做好受地质灾害威胁的水利工程监测巡查,同时加强对在建水利工程的监督指导,遇突发地质灾害在确保人员安全前提下,配合做好抢险救灾等工作。
县交通运输局:依职责做好公路沿线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做好公路沿线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巡查和监测,组织力量抢修因灾损坏的公路设施,保障交通干线畅通。
县气象局:负责及时通报气象监测预警资料,提供全县域降雨时空分布矢量数据,配合做好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预报工作。
县教育和体育局:负责做好学校地质灾害预防工作,发现险情及时组织师生、员工避险转移。
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负责将辖区内A级旅游景区的地质灾害防治责任落实到景区管委会或运营主体,督促责任主体做好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巡查,按照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做好旅游景区的汛期关闭工作。
县农业农村局:加强对地质灾害易发区农村宅基地审批的管理,督促各乡镇在办理地质灾害易发区农民建房申请手续时严格落实 “三到场”规定和地质灾害防治要求,对不按规定建房的,不得通过验收,严禁在地质灾害危险区审批宅基地。
铁路部门:负责对铁路沿线地质灾害隐患进行排查和监测,加强线路护坡检查和维护,对存在泥石流、山体滑坡、危岩落石、高位崩塌风险等地质灾害,立即采取措施综合防范治理,及时消除隐患。
地质灾害易发区的乡镇、村加强地质灾害的群测群防工作,在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内,各相关乡镇、村委会加强地质灾害险情的巡查检查,发现险情及时处理和报告。
六、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要充分认清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摆在重要位置。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主要负责同志对本辖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亲自抓、强化指导,分管领导要具体抓、深入抓、靠前指挥,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及时协调解决各类问题,确保防治责任和防治措施落到实处。
(二)严格落实防治责任。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履行好牵头作用,加强组织协调和指导监督,会同应急管理、教体、住建、交通、水利、文旅等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领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分工负责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格化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机制。
(三)全面加强督促检查。县政府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及有关单位要加强地质灾害防治措施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重点检查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制落实情况,群测群防体系建设情况,巡查监测、预警预报、值班速报等制度落实情况,危险区域划定、警示牌设立、“两卡一表”发放情况等,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地质灾害防治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对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未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或排查不到位,瞒报、迟报、漏报灾情险情信息,致使工作不到位,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重大社会影响,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部门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