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
为全面落实好《河北省2025年采暖季洁净煤取暖工作实施方案》(冀发改运行〔2025〕950号)的通知要求,为保障居民冬季安全取暖需求,我县制定了《曲阳县2025年采暖季洁净煤取暖工作实施方案》及其配套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抓好贯彻落实。
曲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8月31日
曲阳县2025年采暖季洁净煤取暖工作
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部署要求,切实做好2025年采暖季洁净煤取暖工作,促进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确保人民群众清洁安全温暖过冬,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目标
按照洁净煤兜底全覆盖要求,对未实施“双代”改造的边远山区和“双代”改造区域内的“例外户”,全部推广使用洁净煤〔含洁净型煤(型煤1号)、兰炭(用作民用燃料的兰炭产品)、优质无烟煤(无烟1号)〕取暖,实行洁净煤兜底全覆盖。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聚焦群众使用获得感和满意度,切实抓好确村确户、煤源保供、炉具推广、质量监督、散煤管控、补贴落实、宣传指导、科技攻关等各项工作,为保障群众清洁安全温暖过冬和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作出贡献。
二、工作任务
(一)科学制定方案。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和部门责任分工,根据《河北省2025年采暖季洁净煤取暖工作实施方案》及6个配套方案,结合我县实际,深入调查研究,聚焦短板弱项,改进提升工作,坚持提早谋划部署,认真研究制定《曲阳县2025年采暖季洁净煤取暖工作实施方案》及配套方案,将工作及早落实落地。(牵头单位:县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县生态环境局、县市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开展确村确户。8月份,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和省发改委联合印发通知,部署开展我县洁净煤取暖确村确户工作。认真做好确村确户需求台账基础数据统计工作,统筹确定摸底统计范围,分门别类做好摸底统计,确保不漏一村、不落一户,数据真实可靠。其中,“双代”改造区域内的“例外户”依据冀代煤办[2017]19号文第七条规定,数据依各市县政府批准建立的“例外户”台账为准。完成确村确户并按时上报后,由省农业农村厅、省发展改革委审定并联合下达全省洁净煤取暖指导性目标任务。〔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足额落实煤源。结合上个采暖季实际配送量和今年预测需求,及时跟保供企业沟通对接,组织完成洁净煤资源供需对接,签订优质优价采购合同,足额落实资源。(牵头单位:县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抓紧组织招标。根据省发改委要求,坚持就地就近供应、配送体系健全、质量合格过硬、群众反映良好的原则,依法依规引导发挥纳入省洁净型煤生产配送体系并具备实际生产能力企业的作用,认真组织开展洁净煤保供企业招标工作,自主选择固定或联动价格机制,公开发布采购招标公告,力争在10月中旬完成招标工作。督促中标企业提早开展采购、运输、储备、生产、配送安装等工作,确保采暖季前配送到户全覆盖。(牵头单位:县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县财政局)
(五)完善配送体系。进一步巩固和完善洁净煤配送体系建设,优化乡村配送站点设置,做到县有生产配送中心、乡有配送站、村设配送点,并指定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做好洁净煤运输服务保障工作,确保保供配送网络快捷高效便民。(牵头单位:县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六)强化散煤管控。做好散煤经营网点排查摸底,防止失管失控。严格销售环节散煤质量监管,以散煤经营网点销售的无烟1号、兰炭等产品为重点产品,加强质量监督抽查,依法查处销售不符合质量标准的散煤行为。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各乡镇要组织开展联合执法和联防联控,严厉打击非法销售劣质散煤行为,为洁净煤取暖创造良好环境。规范罚没劣质散煤处置管理,坚决防止劣质散煤流入市场。(牵头单位:县市监局,县公安局、县交通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七)严把质量关口。按照谁招标、谁负责的原则,督促洁净煤中标保供企业严格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健全完善内部质量管控制度,加强中标洁净煤质量检测验收,组织对中标保供企业进行全覆盖、高频次抽查,对出现问题的中标保供企业依法依规处理,杜绝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配送入户。洁净型煤执行 GB34170-2017《商品煤质量 民用型煤》“型煤1号”标准,无烟煤执行GB34169-2017《商品煤质量 民用散煤》“无烟1号”标准,兰炭执行 GB/T25211-2023《兰炭产品分类及质量要求》“用作民用燃料的兰炭产品”标准,配送入户的洁净煤要按照 GB/T25209-2022《商品煤标识》有关要求进行标识。洁净型煤生产过程中必须采用烘干工艺,确保质量合格。(牵头单位:县市监局,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局、县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八)严控散煤复燃。严格履行散煤复燃检查主体责任,按照部门监管、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强化源头管控,实行网格管理,持续开展巡查排查工作。健全完善技防手段,充分运用秸秆垃圾露天焚烧视频监控和红外报警系统、无人机、走航监测等手段,开展全天候、不间断监控,及时锁定散煤复燃源头并整改到位,杜绝散煤复燃。对中标的洁净煤保供生产企业,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纳入保障清单,保障企业连续生产配送。(牵头单位:县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九)推广配套炉具。农业农村局组织对2025年采暖季新增洁净煤用户推广配置型煤配套炉具。对原有洁净煤用户开展“回头看”,排查型煤配套炉具的配置和使用情况。对未使用的要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微信等媒体和宣传栏、大喇叭、明白纸等形式,大力宣传推广使用洁净煤及配套炉具的重要意义和优点好处,引导群众接受、熟悉和习惯使用配套炉具,提升认可程度和使用效果。(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十)落实补助资金。严格执行洁净煤取暖补助政策,原则上洁净煤取暖用户补贴每户不超过2吨,省、市补贴每吨各100元,居民每吨支付700元,剩余部分资金由县财政承担。新增配套炉具每户1台,省级补贴每台500元为基准,市级补贴每台300元,县级政府结合实际,制定当地补助政策,有条件的可加大补助力度。农业农村部门要及时提供洁净煤及型煤配套炉具确村确户需求户数及需求量,为落实补助资金提供依据。根据省发改委《2025年采暖季洁净煤取暖工作实施方案》要求,要在采暖季结束后一个月内,按照实际配送和安装数量,完成补助资金的清算工作,多方筹措、及时足额落实补助资金,防止新增欠款产生。对往年拖欠的补助资金,要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关于切实做好洁净煤保供企业补贴款拨付清欠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大工作力度,加强资金统筹,按时间节点拨付到位,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和保供。(牵头单位:县财政局、县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十一)加快科技攻关转化。组织科研团队,集中技术力量,开展技术攻关,持续推动洁净型煤燃烧性能关键技术和配套炉具技术工艺研究。加强院企合作,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适时推介先进适用新成果,有效提升洁净型煤及配套炉具科技含量和产品质量,进一步提高群众认可度和满意度。(牵头单位:县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十二)做好应急保供。坚持底线思维和极限思维,加强监测调度,做好采暖季洁净煤应急兜底保供准备,确保中标保供企业和配送点库存充足、配送车辆和人员到位,有效应对低温冰冻雨雪极端天气、临时返乡人员需求增加、其他取暖方式出现问题等突发情况考验,确保群众随买随有、随要随送,有煤烧、不断档。(牵头单位:县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十三)守牢安全底线。坚持问题导向,狠抓风险隐患排查整治。采暖季前对已安装一氧化碳报警器的洁净煤用户要逐户排查设备使用情况,对年久老化、失灵失效的要及时更新更换。对今年新增洁净煤用户要全部配置一氧化碳报警器,组织保供企业逐村逐户做好安全高效使用技术培训等售后服务。(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负责推广使用)、县市场监管局(负责生产销售环节产品质量),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政府县长袁大海任组长的洁净煤取暖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各有关部门要强化责任担当,加强沟通对接,形成工作合力,严格履行部门管理责任、乡镇属地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实化细化举措,强化指导督导,逐项落实到位。要紧盯舆情易发多发重点环节,保障洁净煤取暖工作稳妥有序长效推进。
(二)明确责任分工。实施洁净煤取暖是冬季清洁取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和民生民心工程。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高度重视,强化推动落实。各乡镇要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同志具体抓。县有关部门要明确责任分工,认真履职尽责。各乡镇是农村洁净煤取暖的责任主体,按照属地原则,负责辖区内洁净煤取暖的具体落实以及洁净煤安全取暖工作,每个乡镇按实际情况建立洁净煤配送网络,负责本辖区洁净煤配送。重点做好配送站的选定、组织各村数据登统等工作,明确洁净煤配发人员,配合企业尽早将洁净煤配送到户。县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负责洁净煤的生产保障和供应。按要求开展招标,确定生产企业,确保生产供应,做好洁净煤保供工作,县农业农村局配合;会同县财政局、生态环境局积极向上级争取洁净煤补贴资金。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实施洁净煤及型煤配套炉具推广使用工作;指导、督导各乡镇建立确村确户需求台账及居民登记交款;及时与保供部门对接,配合做好配送到户工作,跟踪掌握推广使用进度;做好安全高效燃用洁净煤的宣传培训和技术指导工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局、交通运输等部门负责散煤销售管控、洁净煤质量监管和运输保障。县生态环境局负责洁净煤燃烧性能跟踪检测,减排效果核算。县财政局负责落实补助政策,强化资金保障,筹集安排县级补助资金,积极争取上级有关政策资金,做好洁净煤补贴资金的审定及补贴资金的落实。县审计局负责全程审计审核工作,在洁净煤供应结束后,对推广数量进行审计审核,出具审计报告,根据审计报告清算补贴资金。县卫健局负责一氧化碳中毒事件的救治、处置。县委宣传部、融媒体中心负责做好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工作。
(三)积极宣传引导。各有关部门要紧盯舆情易发多发重点环节,强化监测预警,排查风险隐患,精准有效应对,防范恶意炒作。加强正面宣传,做好舆论引导,突出反映群众使用洁净煤的获得感和满意度,全力营造良好氛围,保障洁净煤取暖工作稳妥有序长效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