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及时、准确获取曲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的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建设法治政府,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编制本指南。
一、 主动公开
(一) 公开范围
本机关主动向社会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条例》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规定,以及本机关编制的《曲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主要包括:
1.机构职能: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领导及分工、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责、下属单位设置及职能等。
2.政策法规:
国家及本省、市有关退役军人事务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本机关制定的政策性文件及相关解读。
3.规划信息:退役军人事务领域的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及总结等。
4.财务信息:本机关的财政预算、决算报告,“三公”经费使用情况。
5.行政权力: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确认、行政给付等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
6.服务信息:
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招聘信息、培训信息。
优抚优待政策、抚恤补助标准、优待证申领发放信息。
安置政策、移交安置工作流程及结果。
拥军优属、褒扬纪念活动信息。
权益维护渠道和联系方式。
7.其他信息: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二) 公开形式
1.线上平台:曲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quyang.gov.cn)是主要公开平台。
2.线下场所:
曲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室:可查阅纸质文件。
曲阳县档案馆、公共图书馆:作为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
3. 其他形式:通过新闻发布会、报刊、广播、电视、官方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发布信息。
(三) 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 依申请公开
除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申请人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一)申请接收渠道
1.当面申请
受理机构:曲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曲阳县太行路305号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夏季2:30-5:30)
2. 邮政寄送申请
邮寄地址:曲阳县太行路305号
邮政编码:073100
信封标注:请在信封显著位置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在线申请
通过曲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平台,在线填写并提交申请表。
(二)申请注意事项
1.申请应包含以下内容:
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载体(纸质/电子版)。
2.本机关暂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短信、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进行咨询。
(三)申请处理流程与时限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进行登记和初审。对申请内容不明确的,本机关会给予指导和释明,并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
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将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四)收费标准
本机关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曲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室是本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工作机构:曲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室
联系电话:0312-4212101
传真号码:0312-4212116
(注:以上联系方式主要用于信息公开工作,业务咨询请拨打相应业务科室电话。)
四、 监督与救济
申请人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向曲阳县人民政府或上一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提出)或提起行政诉讼(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