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便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了解曲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1.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本机关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机构领导、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等。

2.政策法规

主要包括:国家和省市场监督管理主管部门制定的规章;以本机关名义发布或者本机关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等。

    3.工作动态

主要包括:本局有关新闻及工作动态。

4.其他

主要包括:本局重要会议、政务活动的主要情况以及本局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二)公开形式

1.曲阳县政府网站

曲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开信息在曲阳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quyang.gov.cn)可检索、查阅。

2.政务新媒体

曲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微信公众号。

(三)公开时限

曲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将在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公开时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可以向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包括“申请公开的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申请人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形式进行信访、投诉、举报等活动,本机关将告知申请人不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将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需要对现有政府信息进行加工、分析的,可以不予提供。

(一)受理申请机构

办公地址:曲阳县恒山东路618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312-4292001

邮政编码:073100。

电子邮箱:qygsj4292001@163.com。

(二)申请

申请人申请获取市场监督管理局信息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包括数据电文形式),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曲阳县政府门户网站下载,也可以在受理地点领取,《申请表》复印有效。申请人申请获取政府信息时,应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居民为身份证或护照、法人(组织)为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扫描电子版和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的身份证或护照。

申请方式有:

1.通过信函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2.通过电子邮箱提出申请。电子邮箱:qygsj4292001@163.com

3.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曲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当场提出申请。

(三)申请的处理

曲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在收到申请后,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将进行登记,并在登记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分情况进行答复:

1.所申请公开信息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

2.所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依据《条例》的规定决定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

4.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5.所申请公开信息不属于本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6.申请公开的信息中含有不应当公开或者不属于政府信息的内容,但是能够作区分处理的,应当向申请人提供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并对不予公开的内容说明理由。

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信息公开工作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行政机关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内。

(四)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超出一定数量或者频次范围的,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冀财非税〔2020〕21号)规定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监督保障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受理机构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根据《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五十一条规定,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利益的,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曲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受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建议、投诉举报电话:1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