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阳县农业农村局信息公开指南

为更好地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曲阳县农业农村局的部门信息,提高农业农村工作的透明度,建设法治政府,充分发挥农业农村部门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1.农业农村局领导简介、分工,职能设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

2.农业农村局制发文件。

3.农业农村局工作报告。

4.农业农村部门有关规划及相关政策。

5.农业农村局财政预算、决算信息。

6.农业农村局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

7.《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农业农村部门信息。

(二)公开形式

1.曲阳县政府网站。

曲阳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quyang.gov.cn/)是曲阳县政府官方网站,公众可随时检索、查阅。

2.其他方式: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等形式公开政府信息。

(三)公开时限

农业农村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将在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公开时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受理范围

受理机构:曲阳县农业农村局。

办公地址:曲阳县太行路61号。

接受申请时间为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夏季时间下午2:30-5:30)。

联系电话:0312-4224340;

电子邮箱:qyxnyncjbgs@163.com。

向本机关提出申请的,请填写《信息公开申请表》(样本见附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在受理机构领取,也可以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上下载。

为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申请人填写个人资料必须真实准确,以便进行资格审查。

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

申请人可以在曲阳县县政府门户网站下载电子版《申请表》,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即可。

2、当面申请。

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提出申请。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手机短信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二)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机关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机关告知申请人获得该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申请人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机关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三)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超出一定数量或者频次范围的,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冀财非税〔2020〕21号)规定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监督和救济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