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最大限度地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方便、快捷地获取所需相关政府信息,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编制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1、本部门领导的简历、分工,内设机构的职能分工;
2、本部门年度工作总结;
3、本部门下发的规范性文件;
4、本部门重要会议、自身建设等重要政务活动的最新动态;
5、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
6、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
7、财政预决算报告
8、行政执法的监督检查情况;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单位内有关形式公开。网上公开网址是“曲阳县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s://www.quyang.gov.cn/),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和县直部门财政局可随时检索、查询相关信息。
(二)公开时限
县财政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时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可以向保定市财政局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县财政局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受理机构
受理机构:曲阳县财政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曲阳县恒山东路596号
联系电话:0312-4262630
邮政编码:073100
电子邮箱:quyangczj@163.com
(二)公开范围
申请人需要县财政局主动公开以外且不属于《条例》第七条、第八条和第十四条关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可以申请获取。
(三)公开程序
1、提出申请。申请人向县财政局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曲阳县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复制有效,可以在受理地点领取,也可以在以上受理电子邮箱下载。
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确定该信息的提示。
2、申请方式
①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在受理电子邮箱下载后,填写完毕可以通过网上发送即可。
②通过信函申请。申请人通过网络下载或到受理机构领取申请表,填写后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③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当场提出申请。
3、申请的处理流程
县财政局办公室在收到申请后,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将进行登记,并在登记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分情况进行答复:
(1)所申请公开信息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
(2)所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依据《条例》的规定决定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
(4)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5)所申请公开信息不属于本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6)本机关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7)申请公开的信息中含有不应当公开或者不属于政府信息的内容,但是能够作区分处理的,向申请人提供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并对不予公开的内容说明理由。
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行政机关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内。
4、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超出一定数量或者频次范围的,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冀财非税〔2020〕21号)规定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救济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