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曲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曲阳县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政策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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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曲阳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一、清理的必要性和背景 深入学习贯彻省市工作部署,认真落实全省优化营商环境企业家座谈会精神,切实清除政策壁垒,根据省司法厅《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冀司字〔2025〕2号)和市司法局《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保司发〔2025〕6号)文件要求,对我县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一次了全面清理。 二、清理方式 (一)加强组织领导。由县司法局牵头起草印发《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并明确专人负责,确保清理工作落到实处。 (二)确定清理范围。本县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三)明确清理原则。主要内容与法律、法规、规章相抵触或者行政规范性文件之间相互抵触、主要依据已被废止或明显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要明令废止;适用期已过或者调整对象已消失,实际上已经失效的,要宣布失效;个别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一致的,要予以修改。 三、清理结果 经过对我县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予以废止1件、宣布失效3件、予以修改2件,予以保留2件。清理结果已经2025年县政府第五十六次常务会研究通过并向社会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