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标题 曲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5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发布机构 曲阳县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5-03-24 发文日期 2025-03-24
主题分类 效力状态 有效
曲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5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相关部门:

曲阳县2025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曲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3月24日

 

 

 

 

 

曲阳县2025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

 

为做好我县2025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根据中央、省、市关于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2025年农村危房改造旨在完善农村住房安全保障长效机制,对动态新增危房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改造,确保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的住房安全,不断提升农村住房建设质量和品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二、改造对象和认定方式

(一)改造对象

2025农村安全保障对象包括农村易返贫致贫户、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等低收入群体、农村低保边缘家庭和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

(二)认定方式

民政部门负责认定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农村低保边缘家庭农业农村局负责认定农村易返贫致贫户、符合条件的其他脱贫户,会同相关部门负责认定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住建部门根据相关部门认定的身份信息开展危房鉴定或评定工作。

三、申报程序

(一)农户申请

农户本人向村委会提出申请,按照村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的工作程序,对经鉴定或评定住房确属C级或D级或无房户予以住房安全保障支持,对于保障对象中失能失智无法提出申请的特殊人员,由村委会帮助其提出住房保障申请。对居住农村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申请农村危房改造,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

(二)村级初审及公示

村委会对经评议认为符合改造条件的农户,填写《曲阳县农村危房改造农户申请审批表》,并在村政务公开栏公示7天,公示照片存档,上报乡镇人民政府。

(三)乡级审及公示

乡镇政府收到村委会的申报材料后,进行材料审查和实地鉴定,提出明确意见,符合条件的予以批准;不符合条件的予以退回并说明原因。乡镇对危房改造申请进行确认,并与危房改造户签订《农村危房改造协议书》。审查鉴定结果应在乡镇政府政务公开栏公示7天以上,公示照片存档。

(四)县级审批

县住建局根据乡镇政府审核意见,对危房改造申请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批准,不符合条件的予以退回并说明原因。  

、工作内容

()改造方式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对危房的鉴定结果,原则上拟改造农村危房处于危险场地的,应异地新建;属于整体危险(D级)的,应原址翻建或异地新建;属于局部危险(C级)的,应修缮加固。各乡镇要因地制宜,积极探索符合本地实际的危房改造方式,提高补助资金使用效益。财政补助资金必须用于解决住房的场地安全和结构安全,不能用于单纯的住房装饰装修,也不能用于围墙、院门、车库、厂房等非住房设施。

()建设形式

农村危房改造以分散分户改造、农户自建为主,农户自建确有困难且有统建意愿的,乡镇要做好组织协调,帮助农户选择有资质的施工队伍进行建设。对于个别分散供养五保户、“三孤”(孤老、孤残、孤儿)人员等特殊困难群众,各乡镇要创新工作方法,通过制定兜底政策,采取投工投料、互帮互助、发动社会力量帮扶和建设农村集体公租房、利用空置农房和集体公房置换等,多种方式解决特困户住房安全问题。

)建筑标准

农村危房改造的建设应满足最基本居住功能和安全要求,改造后的农房须建筑面积适当,满足基本的质量标准、建筑材料合格、房屋结构安全和基本功能齐全。确保选址安全,地基坚实、基础牢靠、结构稳定。各乡镇要按照基本建设要求加强引导和规范,验收不合格的,不予拨付补助款项。

)质量安全管理

1.抗震要求各乡镇要建立农村危房改造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农房设计要符合当地抗震要求,加强乡镇建设管理员和农村建筑工匠培训与管理,提高其农房建设抗震设防技术知识水平和业务素质。印发曲阳县新建农村住房设计方案》等资料,向广大农民宣传和普及抗震设防常识和有关政策。

2.质量监督各乡镇及时组织人员给予技术支持与指导,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工程质量达到标准,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3.技术指导住建局及相关部门要建立技术人员指导制度,要根据危房改造户的需求,做好以下技术指导和服务工作:提供、推荐农村危房改造设计图集并进行讲解;指导危房改造设计;指导监督施工队伍或建筑工匠按照施工图纸或技术规范、标准进行施工。

4.施工管理农村危房改造应选择经培训合格的农村建筑工匠或有资质的施工队伍实施。承揽农村危房改造项目的农村建筑工匠或者单位要对质量安全负责,并按合同约定对所建房屋承担保修和返修责任。

()竣工验收

危房改造竣工后5日内村级向乡镇提出申请,乡镇报住建局,住建局指导乡镇、村、工作队等相关人员进行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存档备案。

)资金使用管理

1.验收合格后,各乡镇填写《危房改造资金请示》,县住建局向财政部门申请资金拨付,由县财政将补助资金直接拨付县住建局,验收合格30日内将补助资金及时足额支付到补助对象社会保障卡上,严禁截留、挤占、挪用、或变相挪用。

2.对无力垫资且有改造意愿的危改户,危改户与施工队签订代建协议,验收通过后危改资金可以直接拨付到代建施工队账户上,代建施工合同并入危改档案存档。

)时间要求

各乡镇危房改造户及时组织施工,2025年确认危改户于20251031日前全部竣工验收并完成资金拨付。2024下半年新增危改户于2025年6月底前完成竣工验收并完成资金拨付。

)档案管理

1.验收时由各村向乡镇提出申请,竣工验收合格后由各乡镇及时完善档案资料并存档,按照一户一档的标准,建立农村危房改造档案,确保批准一户建档一户。改造档案实行谁填表、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确保签字盖章及相关内容齐全,所有程序和环节与实际程序相符。农村危房改造纸质档案包括:农户危房改造申请书、农村住房安全评估表、村两委会议记录或村民评议记录、农村危房改造公示资料及照片,危房改造申请审批表、农村危房改造政策明白纸、农村危房改造协议书、技术指导及施工过程督导检查记录、危房改造竣工验收表、补助对象的相关证明材料、身份证复印件、资金拨付拨付凭证及公示照片档案一式两份由住建局和乡镇分别保

2.信息录入。省、市对各县危房改造进展情况、对录入数据质量的检查,主要以网上数据为依据,各乡镇务必重视网上数据录入工作,及时将危房改造数据进行网上录入,以免影响我县该项工作在省市排名

保障措施

(一)成立组织机构

为加强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领导,成立由县委常委、政府副县长门士敏任组长、相关单位及乡镇负责人为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办公室主任由住建局田同合兼任,统筹协调危房改造工作

(二)明确责任分工

住建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民政、各乡镇等单位要做好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加强协调联动和数据互通共享,健全农户主动申请、部门信息比对、基层干部定期跟踪回访相结合的发现和核查机制,各司其职,协同推进。住建局负责统筹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财政局负责安排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拨付,同时加强资金监管民政局、农业农村局负责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身份认定各乡(镇)负责落实农村住房安全日常巡查、实行网格化管理,定期组织对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进行排查体检。对监测发现的住房安全问题建立台账,坚持月报告制度,确保所有保障对象住房安全。

(三)做好宣传引导

充分运用各种宣传手段,多渠道、多角度、多形式,加强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不断增强农民群众房屋安全意识,激发农民群众参与筹措资金、投工投劳、质量安全管理等过程的积极性,主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