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士敏(县委常委、副县长、县政府党组成员):负责自然资源和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林业、人民武装、电力、土地整治(土地占补平衡)等方面工作。
分管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林业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负责与人武部、团县委、县供电公司的工作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