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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阳县关于支持年出栏500头以上生猪规模场贷款贴息资金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1-02-25     信息发布人: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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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好落实《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促进生猪稳产保供的通知》(农办计财20209号)精神,按照和《河北省农业农村厅、河北省财政厅、河北银保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促进生猪稳产保供的通知》(冀农财发[2019]12号)要求,切实帮助生猪规模养殖场减轻资金压力,促进养殖场生猪稳产,保障市场供应

一、资金分配原则

    为将有限的贷贴息资金发挥更大作用,撬动金融资本,帮助生猪养殖企业减轻资金压力,促进生猪生产,保障市场稳定供应。在资金安排上,我们坚持一下原则:一是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二是坚持生猪规模养殖场保质和扩量原则;三是坚持公平公正原则。

    二、资金支持方向和关键环节

由于受非洲猪瘟疫情影响,生猪养殖量急速下滑,为稳定生猪生产,保障生猪产品稳定市场供应,资金主要用于对符合条件的养猪企业银行贷款进行贴息补助,贴息比例原则上不超过2%。

养猪企业拥有购买饲料、种母猪、种公猪、仔猪、兽药、消毒药、疫苗、疫病检测试剂、常温精液、冷冻精液防护服等低值易耗品的生产流动资金;同时适当扩大贴息范围,将新建、改扩建猪场的建设资金纳入支持范围。对于从事多种业务经营的企业,应严格区分贷款用途,确实无法划分的可按产值比例核定用生猪养殖的流动资金的贷款规模。

项目资金安排意见

根据我县上报全省种猪场及年出栏500头以上的生猪规模养殖场已贷款及下一步贷款需求摸底情况,省市进行了测算,我县符合贴息条件的养殖场共4家,下达我县生猪贷款贴息项目资金55万元(详见附表)。

保障措施

一是高度重视,加大监督力度。要高度重视,认真确定种猪场和年出栏500以上的规模猪场,对从事多种经营业务的企业,严格区分贷款用途。制定细化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相关补贴内容、办理手续,要有可操作性。县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审核申请养殖企业信息,县财政部门负责审核养殖企业申请贷款贴息相关资料,同时,一个养殖企业享受贷款贴息的补贴资金不能与中央贴息资金重复使用,补贴期限为2020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市级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申请企业和贷款贴息相关资料进行认真复核,市级财政部门负责报账(财政直管县由市级部门审核通过后,县级财政负责报账),对不符合要求的坚决退回,按照规定要求落实好贷款贴息,加强对贷款贴息资金安排的监督管理,确保资金安排公正合理。

二是做到公开透明,保障资金安全。贴息测算过程要做到公开透明,贴息企业名单和贴息金额要在相关媒体或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低于7天。对提供虚假资料骗取贴息资金的企业,一经查实,全部追后贴息资金并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三是及时拨付资金,保护养殖场户利益。对公示无异议的,财政将贴息资金及时直接拨付相关企业,并将结算结果以正式文件报财政和农业农村部门;农业农村部门要引导和督促生猪养殖龙头企业严格履行与养殖户、农民合作社等签订的订单合同,确保及时回收订单养殖户出栏的生猪,切实保护农民的利益。

四是加大宣传力度,确保广大养殖场户知情权。加大宣传力度,将贷款短期贴息政策通过媒体、报刊、网络、公告栏等方式进行宣传,让符合条件的养殖企业都能了解到贷款短期贴息政策相关条件,用好政策,把真正符合条件的贷款养殖企业贴息落实好,确保促进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

 

联系人:王建茹   联系电话:4224340,13931350165

曲阳县年出栏500头以上生猪规模养殖场

贷款贴息资金计划安排表

养殖名称

资金安排计划(万元)

备注

合 计

55

 

曲阳县瑞达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50.46147

 

曲阳县金辉养猪场

1.11953

 

曲阳县宏德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2.919

 

曲阳县顺旺养殖有限公司

0.5

 

 

 

 

                                        曲阳县农业农村局

202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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