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阳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关于公布文物博物馆单位文物安全直接责任人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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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文物安全工作,落实文物博物馆单位文物安全直接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及国家文物局公布的《文物博物馆单位文物安全直接责任人公告公示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严格按照文物保护属地管理和“谁管理谁使用谁负责”原则,实行文物安全责任人公告公示制度,并接受社会监督。经各乡镇人民政府和有关单位认定,现对我县辖区内85处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和2处博物馆文物安全直接责任人予以公示,并接受社会监督。并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文物安全直接责任人负责本单位安全保卫、消防安全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文物安全工作,接受社会监督。 二、各责任单位要切实履行文物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完善文物安全责任体系,加强文物保护法律、法规的宣传,强化源头治理,防范化解文物安全风险隐患。 三、各文物安全直接责任人如遇人事变动,由继任者履行文物安全直接责任人职责,不再另行发文。 四、请广大群众积极监督,及时举报破坏、损毁文物的违法行为,共同维护全县文物安全。 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2023年11月13日至11月21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反馈至曲阳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电话:0312—4262690)。
附件1:曲阳县县级以上文物安全直接责任人清单 附件2:博物馆文物安全直接责任人清单
曲阳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3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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