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阳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重点物资运输车通行证办理工作的通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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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防指办〔2022〕20号
曲阳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重点物资运输车通行证办理工作的通告
按照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关于统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公路货运和重点物资运输保障工作的通知》及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建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办理工作机制的通知》要求,为在严密防范疫情通过运输环节传播扩散的同时,全力做好各类重点物资运输保障工作,切实解决跨区域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问题,决定在全县范围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以下简称《通行证》)办理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办理条件 进出中、高风险地区和封控区、管控区所在县(市、区)的医疗防控物资、鲜活农产品、重点生产生活物资、农业生产资料(化肥、农药、种子等)、能源物资、邮政快递等各类重点物资运输(以下简称“重点物资”)车辆可以办理。 二、办理用途 进出中、高风险地区和封控区、管控区所在县(市、区)的重点物资运输车辆,在对司乘人员进行体温检测正常、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健康码和行程码正常(含行程码带*号)、持有《通行证》,签订《重点物资运输人员疫情防控承诺书》的基础上,可在我县辖区顺畅通行。 三、所需材料 1.《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重点物资运输人员疫情防控承诺书》,请各企业自行下载填写,登录曲阳县政府网站,搜索并打开“关于办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的公告”,下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和《重点物资运输人员疫情防控承诺书》,根据实际运输需求进行填写; 2.运输司机48小时内核酸检测结果阴性证明,运输司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3.道路货运企业需提供运输司机从业资格证扫描件,运单、提货单、入货单等证明货物种类的证明材料; 4.其它企业需提供运输司机驾驶证扫描件,营业执照、与运输货物相关的经营许可证等证明材料。 四、办理流程 1.通行证办理地点在南环路与东环路交叉口三馆三中心南门一楼大厅,“一站式”办理《通行证》业务,业务办理人员进入大厅提前出示行健康码、行程码,落实戴口罩、保持一米线、不聚集等疫情防控措施。 2.发货方、收货方或承运方按照运输物资类别持所需材料前往本地或目的地工作专班办理通行证。 3.各地工作专班收到通行证办理申请后进行审核,审核无误报送本地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编号盖章。 4.工作专班通知企业联系人领取通行证。 五、其他要求 (一)《通行证》仅适用于进出中、高风险地区和封控区管控区所在县(市、区)的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非重点物资运输车辆禁止申请。 (二)《通行证》仅适用于单一路线运输(含往返),独立编号,一车一证,仅原件有效,涂改、污损、复印无效。发货方、收货方或承运方均可申请,改变路线需重新申请。《通行证》须详实填写有关信息,经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盖章后生效,有效期不超过30天,各县(市、区)互认。 (三)《通行证》办按照“应办尽办、即送即办”原则,简化办证手续,缩短办证时限。按照“谁签发、谁监管,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做好登记和使用管理工作。 (四)进出中、高风险地区和封控区、管控区所在县(市、区)的重点物资运输车辆,在对司乘人员进行体温检测正常、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刚阴性结果、健康码和行程码正常(含行程码带*号入、持有《通行证》,并签订个人疫情防控承诺书的基础上,要保障顺畅通行。不得拒认跨省、跨市、跨县区的有效《通行证》不得要求特有其他地区将合以上条件有效通行证的再办理本地通行证件,保证一证畅通。
联系人:刘金朋 联系电话:0312-4297893 15831544380
附件:1.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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