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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阳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阳县3-11岁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0-29     信息发布人: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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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

《曲阳县3-11岁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实施方案》已经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遵照行。

 

 

曲阳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0月27日

 

 

 

 

曲阳县3-11岁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

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委、政府和委、政府决策部署,安全稳妥推进全3-11岁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进一步提升全免疫覆盖,根据《保定市3-11岁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任务目标

2021年10月28日起,全启动3-11岁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按照知情、同意、自愿的原则,坚持充分告知,安全稳妥、科学有序地引导3-11岁适龄无禁忌人群主动接种、积极接种,在剔除“接种禁忌”“拒不接种”两类人群后,做到适龄人群在11月底前完成第1剂次接种,间隔满21天按时完成第2剂次接种,全12月25日前完成接种工作,努力实现“应接尽接”。

二、疫苗选择

目前使用的疫苗为:国药集团中国生物北京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和北京科兴中维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生产的新冠病毒灭活疫苗(Vero细胞).

三、费用保障和疫苗供应

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实施居民免费政策,疫苗及接种费用由医保基金负担,财政对医保基金给适当补助。疾控中心继续做好供需对接,指导各接种点定期报送疫苗需求,做好疫苗的统筹调配和使用进一步健全完善疫苗动态调配机制,根据实际接种需求、接种进度、疫苗种类等情况,科学合理测算疫苗需求,确保及时精准调配疫苗。

四、组织实施

(一)落实各方责任。各乡镇党委、政府落实属地责任,结合工作实际和未成年人特点,认真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切实组织做好辖区内疫苗调配、储运、安全管理、接种、救治、应急处置和宣传教育等工作,确保3-11岁人群疫苗接种工作安全有序推进。教育负责组织学校、幼儿园扎实开展适龄学生和家长沟通告知和组织动员工作,并负责做好相关接种信息统计汇总。教、卫健密切配合,按照先小学后幼儿园、先高年级后低年级的顺序实施,对小学生,以在学校设置临时接种点、开展集中接种为主要组织形式(对于在学校设置临时接种点或组织集中接种确有困难的,由学校负责通知学生在所在地接种点接种);对幼儿园学生,按照就近就便的原则,在辖区指定的接种点进行接种。对未入园学龄前儿童,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乡、镇党委、政府和村、社区负责组织接种。卫健切实做好临时接种点设置、规范接种服务、精准调配疫苗和医疗救治保障等工作,并以()为单位,指定若干接种点为适龄人群提供便捷的接种服务,并及时向社会公布辖区内接种点信息。委统战部、外事办、卫生健康按职责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要求,协助地做好符合条件的在我的适龄港澳台同胞、华侨华人以及外籍人士接种。

(二)做好摸底统计工作。各乡镇对照“七普”数据,进一步核准前期适龄人群的摸底情况查明存在差距的原因,精准摸清“接种禁忌”“拒不接种”两类人群数量,并撰写专项报告,10月31日前,在校学生由教育局主要负责同志审签,未在校学生由乡镇、公安负责同志审签后报县防控办fkb5345003@163.com邮箱。对于拒不接种人群,要由监护人进行签字确认。教育局要组织对全在园、在校学生进行摸底统计,充分发挥学校、幼儿园和班主任的作用,精准掌握学生底数和接种进展,安排做好接种信息登记和汇总上报工作。

(三)确保接种安全。单位要把接种安全放在首要位置,严格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和《曲阳县3—11岁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技术方案》(见附件1)要求,狠抓接种规范化管理,切实保障疫苗安全、接种安全和信息安全。要规范设置接种点,接种人员认真执行预防接种规范,严格落实“三查七对一验证”、接种前健康询问、接种后30分钟留观及健康监测等要求。接种前应由监护人、学校或幼儿园、接种点三方共同签订知情同意书,并充分告知监护人及受种者接种禁忌,不良反应和接种后留观等注意事项,做好健康状况询问、接种禁忌核查等工作,实施接种时监护人全程在场陪同。如受种者在相近时间内还需接种其他疫苗,应确保与新冠病毒疫苗接种间隔14天以上,同时要优先保障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接种。

   (四)做好救治保障。单位要针对未成年人医疗救治特点,制定疫苗接种医疗救治保障应急预案,合理配置医疗救治力量,加强人员培训。开展3-11岁人群接种的单位要按照有儿科急诊急救和经过心理援助培训的人员驻点保障、有儿童适用急救设备药品、有120急救车现场值守、有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救治绿色通道的“四有”原则,做好医疗救治保障。要加强心因性反应和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监测处置工作,规范开展监测报告、调查诊断和鉴定等,及时发现和预警潜在风险,有效开展防范,一旦出现问题立即妥善处置,确保受种者安全。

(五)强化宣传引导。单位要围绕疫苗安全性、有效性加强正面宣传,扩大宣传覆盖,针对家长普遍关心的疫苗保护期、接种禁忌、异常反应等,重点开展相关政策知识解读,及时消除疑虑,提升家长对新冠病毒疫苗的认识和接受程度。要针对儿童聚集性强、认知能力弱的特点,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做好耐心细致的科普宣传和接种前解释说明工作,避免心因性反应的发生。要加强舆情监测处置,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对于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及时予以回应,对于不实信息和谣言流言,迅速辟谣、澄清谬误,全面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关注和支持的良好氛围。

(六)加强监督评估。督导组要及时对接种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立即组织整改,对擅自出台的不合理规定坚决予以纠正,严禁弄虚作假和“简单化”“一刀切”,坚决依法依规做好3-11岁人群接种工作。防控办适时组织督导检查,确保接种工作安全有序推进。

 

附件1:曲阳县3-11岁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技术方案

附件2:新型冠状病毒疫苗知情同意书

 

附件1

曲阳县3-11岁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

技术方案

为科学规范开展3-11岁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保定市新型冠状病毒疫苗紧急使用技术方案》要求,特制定本技术方案。

一、免疫程序

(一)目标人群:3-11岁人群。

(二)免疫程序和剂量

上臂三角肌肌肉注射,每次接种剂量为0.5ml,接种2剂次,间隔时间≥21天。目前,3-11岁受种者使用灭活新冠病毒疫苗进行接种。

优先保证免疫规划疫苗的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与其他疫苗的接种间隔时间应大于14天。

(三)接种禁忌

1.已知对新冠病毒疫苗任何一种成分过敏者。

2.发热、急性疾病期患者及慢性病急性发作者。

3.严重慢性病、过敏体质者。

4.严格执行疫苗说明书规定的其它禁忌、注意事项等。

二、组织实施

(一)疫苗供应与流通。各级病预防控制中心或委托配送企业按照《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2017年版)》要求做好储运工作,确保疫苗的冷链安全。县疾控中心和接种单位在接收疫苗时应索取生产厂商资质、质量状况、全程冷链温度记录等相关资料,并做好接收、储运、分发等工作的记录和保存。接种单位应建立疫苗出入库登记台账,并通过扫描疫苗追溯码在省免疫规划信息系统中记录疫苗出入库信息和疫苗储存信息。

(二)接种单位。应符合《预防接种工作规范(2016年版)》要求,并做到有儿科急诊急救和经过心理援助培训的人员驻点保障、有儿童适用急救设备药品、有120急救车现场值守、有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救治绿色通道。

(三)接种人员培训。县疾控中心组织做好培训工作,重点突出疫苗管理、接种场所交叉感染预防、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 AEFI )监测处置、心因性反应及群体性癔症的识别和处置等。疾控中心和医疗机构加强对疫苗接种的技术指导和支持。

(四)疫苗使用信息记录上报。县疾控中心加强指导接种单位的接种信息审核,核查数据有无错项、漏项和逻辑错误,及时删除重复个案信息,确保数据完整、准确。县疾控中心和接种单位应注意保存辖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的数据。同时,建立新冠病毒疫苗接种信息查询和使用制度。其他单位查询相关信息,须经同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批准。未经许可,不得向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个案信息数据。

(五)规范接种服务。坚持知情、同意、自愿的原则,在实施接种前,医疗卫生人员要对监护人做好告知工作,告知的内容包括接种疫苗的品种、作用、禁忌、不良反应以及现场留观等注意事项。接种前必须由监护人、学校(幼儿园)、接种点签订知情告知书附后。为保证接种的秩序,接种时必须有监护人陪同。接种疫苗前,要认真核对受种者身份信息,以户口本或身份证为准,严格落实“三查七对一验证”,即查接种卡和接种证、查受种者的健康状况和禁忌症、查疫苗和注射器的外观及有效期;核对受种者的姓名、年龄、接种程序、接种剂量、疫苗有效期、注射部位、注射方法;请受种者的监护人检验疫苗的有效期和名称。学校(幼儿园)必须指定专人负责接种现场的留观,坚持一人一记录,严格掌握留观的时间在30分钟以上,有效防范安全事件发生。

(六)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和处置。疾控中心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办法》《全国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方案》要求,做好疫苗接种后的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报告和处置工作,并提高辖区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的敏感性和及时分类率。

 

附件2

新型冠状病毒疫苗知情同意书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新冠肺炎,COVID-19)为新发急性呼吸道传染病。临床主要表现是发热、干咳、乏力,少数患者伴有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症状。多数患者预后良好,少数患者病情危重。随着疫情的蔓延,对全球公众健康构成严重威胁。根据当前新冠肺炎防控需要,为适龄人群开展新型冠状病毒疫苗接种。

[疫苗品种]新型冠状病毒灭活疫苗。

[作用]接种本品可刺激机体产生抗新型冠状病毒的免疫力,用于预防新型冠状病毒引起的疾病。

[不良反应]按种疫苗后发生局部不良反应以接种部位疼痛为主,还包括局部瘙痒,肿胀、硬结和红晕等,全身不良反应以疲劳乏力为主,还包括发热、肌肉痛、头痛、咳嗽、腹泻、恶心、厌食和过敏等。

[接种禁忌]疫苗接种禁忌参照产品说明书。通常接种疫苗的禁忌包括: (1)对疫苗或疫苗成分过敏者: (2)患急性疾病者: (3)处于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者: (4)正在发热者。

[注意事项]接种后留观30分钟:如接种后出现不适应及时就医,并报告接种单位。与其他疫苗一样,接种本疫苗可能无法对所有受种者产生100%的保护效果。以上内容可详见疫苗说明书。

[异常反应补偿]如经调查诊断或鉴定。结论为异常反应或不能排除,由疫苗生产企业投保的保险公司进行补偿。

请您认真阅读以上内容,如实提供受种者的健康状况和是否有接种禁忌等情况。

————————----————--本栏由监护人填写

本人已了解上述信息,承诺如实提供健康状况和是否有接种禁忌等情况。

受种者/监护人:             日期:              

监护人与受种者的关系: 〇母亲 〇父亲  〇其他(请注明)

为了保证安全有效地接种,医护人员将询问以下健康信息并提出医学建议。

发热、各种急性疾病、慢性疾病急性发作期

对疫苗或疫苗成分过敏,既往发生过疫苗严重过敏反应

未控制的癫痫、脑病、其他进行性神经系统疾病

严重慢性疾病*

 〇 〇

 〇是 〇否

 〇是 〇否

 〇是 〇否

*号表示本疫苗接种慎用情况

医学建议:您此次新型冠状病毒疫苗接种 〇建议接种推迟接种不宜接种

医护人员:             日期:               

联系电话:             接种单位(盖章):

本人已接受健康询问,同意医学建议。

受种者签字:              监护人签字:           日期:           

学校(幼儿园)签字: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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