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司法所、局机关各股室:
现将曲阳县司法局《关于开展司法所等级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曲阳县司法局
2024年4月2日
关于开展司法所等级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全国司法所工作规范》,落实《河北省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河北省司法厅关于开展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深化年活动的通知》,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全国司法所工作规范》,在2023年司法所建设“强阵地、壮队伍、夯基础”集中攻坚行动和司法所等级评定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职能定位、统一外观标识、提升素质能力、树立良好形象,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示范带动、统筹推进,着力构建党建引领、设置规范、运转高效的管理体系,制度完备、衔接有序、科学配套的制度体系,设施齐备、功能健全、经费落实的保障体系,全面提升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和工作水平,以司法所工作高质量发展推动更高水平的平安曲阳、法治曲阳建设。
二、主要工作
(一)推动“枫桥式”司法所创建活动
“枫桥式”司法所创建是对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进一步提升,也是对《全国司法所工作规范》标准的再提高,根据《河北省司法厅关于开展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深化年活动的通知》,在2023年100个省级“枫桥式”司法所的基础上,2024年将持续培树100个省级“枫桥式”司法所,并对2023年评定的“枫桥式”司法所进行回头看。因此,我县各司法所要结合工作实际,对标《河北省"枫桥式"司法所创建标准(试行)》,牢牢把握政治建所、固本强所、业务立所、人才兴所、保障优所建设要求,积极开展“枫桥式”司法所创建活动。同时,2023年评定的省级“枫桥式”司法所要进行再巩固、再提升,确保2023年评定和2024年申报的“枫桥式”司法所立得住、走在前、有作为,经得起省厅、市局的复查。
(二)司法所等级提档晋级
根据《司法所等级评定工作方案》,全县18个司法所,3个司法所被评为“一级司法所”,12个司法所被评为“二级司法所”,3个司法所被评为“三级司法所”。2024年司法所等级提档晋级活动的目标任务是"巩固一级所,提升二级所,全面消灭三级所"。各司法所继续对照《保定市司法所等级评定评估量化表》13项67条评定标准,不断加强司法所的规范建设、队伍建设、制度建设、基础建设、业务建设,在2023年等级评定的基础上,全面提升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水平。
(三)开展司法所等级评定回头看
司法所建设是一项长期性、基础性工作,既不能一蹴而就,也不能一劳永逸,需要持续不断的推进提升。为巩固司法所等级评定成果,确保一级司法所等级评定质量,市局将成立核查组,按照《保定市司法所等级评定评估量化表》,对一级司法所进行全面的"回头看",对工作标准下降、人员队伍不足、业务用房减少等情况的司法所,下发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对整改仍不达标的司法所坚决摘牌降档,确保已评定的一级司法所全部达到评定标准,并进一步提升。
三、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10日前)。我局结合本县实际,制定工作台账,明确推进路线图,落实责任和要求,通过召开动员部署会、专题学习、集中培训、研讨交流、现场观摩等方式,学习掌握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标准和工作要求,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工作部署上来。
(二)建设提升阶段(4月11日﹣8月10日)。我局对照《河北省“枫桥式”司法所创建标准(试行)》《保定市司法所等级评定评估量化表》,积极组织、指导、推动司法所开展“枫桥式”司法所创建和等级提档晋级活动,促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水平得到全面提升。
(三)县局初评阶段(8月11日﹣8月31日)。我局根据工作开展情况,积极开展“枫桥式”司法所和司法所等级的申报,申报材料于8月31日前上报市局。
(四)市局评查阶段(9月1日﹣10月31日)。市局根据各县(市、区)司法局申报结果,对2023年评定的“枫桥式”司法所和一级司法所进行“回头看”,对2024年申报的“枫桥式”司法所和提档晋级司法所进行全面核查。
(五)省厅核查阶段(11月1日-年底)。市局根据核查结果,将拟评定的“枫桥式”司法所上报省厅,并做好省厅对2023年“枫桥式”司法所复查和2024年“枫桥式”司法所核查的各项准备工作。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司法所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开展司法所等级建设年活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重点部署、着力推进,努力解决困扰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难点问题。
(二)积极统筹协调。各司法所要不等不靠、主动作为,我局将主动向党委、政府汇报,争取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重视和支持,加强与编制、组织、财政、人社等部门的沟通协调,积极推动职能部门密切配合、通力合作,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三)抓好责任落实。加大对司法所的建设力度、人员充实和经费投入,主要领导要切实负起责任,形成主要领导亲自过问、亲自协调,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以责任落实推动工作落实。
(四)加强宣传引导。深入广泛宣传司法所在服务基层群众、服务中心工作和推进基层法治建设中取得的显著成绩,充分展示基层司法行政机关良好形象,不断提升司法所工作社会知晓度和群众满意度。加强对司法所工作先进典型的选树、培育和宣传工作,努力为司法所工作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