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我县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和特别扶助制度以及奖扶扩面政策实施,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认真组织奖励扶助和特别扶助对象资格确认
(一)准确把握政策口径。
1、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对象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户籍地在本省,本人及配偶均为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
(2)1973年至2001年间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生育;
(3)现存一个子女或现存两个子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
(4)年满60周岁,我省规定对独生子女意外死亡现无子女家庭且符合国家规定前三个条件的父母从55周岁起提前纳入奖励扶助对象。
2、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对象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户籍地在本省,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女方年龄满49周岁;
(3)只生育一个子女或合法收养一个子女;
(4)现无存活子女或独生子女被依法鉴定为伤残(三级以上)。
(二)做好新增对象确认和往年对象年审工作。新增对象的确认,要坚持“本人申报、村级评议、乡级审核、县级确认、公开公示”的规范程序,做实做细政策宣传和摸底登记工作,确保不错不漏、应奖尽奖,提高资格确认及时率。往年对象的年审,要求乡村两级干部与奖扶对象拍照确认,县卫健局将对年审质量进行检查评估。
(三)改进失独伤残特扶对象资格确认工作。新增对象确认时,在村申报后,县乡两级可同时入户调查核实,避免多次上门给申报对象心理带来影响,在认真组织村评议的基础上,可不进行公示。开展慰问回访活动,对特扶对象的入户核实工作,可与春节慰问活动结合起来,为每户送一份慰问品,提供精神慰藉。要主动向符合条件的群众宣传政策,组织他们及时申报,提高政策落实及时率。
(四)加大目标人群摸底工作力度。各乡镇、社区要加大目标人群摸底工作力度,要以摸底工作带动政策宣传,以政策宣传促进政策落实,进一步提高我县奖(特)扶及时率。
二、严格遵守奖励扶助和特别扶助有关工作程序
(一)新增对象的资格确认必须履行以下程序
1、调查摸底;
2、本人提出申报;
3、村民委员会评议并张榜公示;
4、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并张榜公示,新增特扶家庭可与县级一并审核;
5、县卫健局复查审核、确认并公布。
(二)资格确认的基本程序、进度和要求
1、本人申报(2023年11月15日前完成)
本人填表申报。凡符合奖(特)扶资格条件,并要求进入奖特扶助对象确认程序的人,应当在规定时间,由村(居)卫计专干协助填写有关《申报表》,一式三份,贴申请人本人近照,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村级评议、公示
(1)群众民主评议(2023年11月19日前完成)。对申请人在《个人申报表》中填报的个人信息的真实性,以及时否符合奖励扶助、(特)别扶助资格条件逐人逐项进行评议。
(2)第一榜公示(2023年11月19日-2023年11月28日)。按照规范要求,将拟上报奖扶对象名单及基本情况在村务公开栏的醒目位置张榜公示十天。
(3)向乡镇报送个案材料(2023年11月30日)。对公示有异议的,由村民委员会负责重新调查审议,不符合条件的必须入户告知本人,并做好解释工作。对公示无异议的,村民委员会主任在《申报表》上签署意见、签名并加盖公章,连同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结婚证复印件、婚育状况证明、结婚证复印件、准生证复印件等报送乡镇人民政府卫计办。
3、乡级审核
(1)乡级走访调查(2023年12月1日-2023年12月7日)。由两名以上乡镇干部和卫健工作人员入户与申请人见面,调查核实情况。同时,通过走访、座谈等方式,向其他人了解、核实申请人情况。
(2)第二榜公示(2023年12月7日-2024年12月16日)。按照规范要求,将拟上报奖扶人员名单及基本情况分别在乡镇及申请人所在村、组张榜公示十天。
(3)向县级卫健局报送个案材料(2023年12月28日)。对公示有异议的,由乡(镇、街道)负责重新调查审核,不符合条件的必须入户告知本人,并做好解释工作。对审核、公示无异议的,乡镇主要领导在《申报表》上签署意见、签名并加盖公章,将《申报表》连同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评议表》和《审核表》于12月28日前报送县卫健局(其中奖扶扩面对象申报资料由乡级负责审核并保存档案,县卫健局适时进行抽查)。
4、县级确认
(1)县卫健局全面复核(2024年1月2日- 2024年1月7日)。县卫健局拟于2024年1月8日开始组织人员,对乡镇上报的奖(特)扶对象逐户、逐人、全员复查审核,同时对村级评议和乡级审核程序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乡镇年审质量进行检查评估。经县级复核组研究、审核后,提出拟确认对象名单。
(2)第三榜公示(2024年1月18日-2024年1月28日)。县卫健局将奖扶对象名单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反馈给所在乡镇和村民委员会,县卫健局设立举报信箱。
5、录入报送(2024年2月28日前完成)
(1)信息录入。2024年2月28日前,将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个案信息,录入到计划生育家庭扶助保障业务系统的“奖励扶助”“特殊家庭扶助”子系统中。
(2)信息报送。县卫健局将《河北省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人数及资金测算表》、《河北省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资金测算表》、《河北省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人数测算汇总表》、报送市卫健委和同级财政部门备审。待专项资金到位后及时将最终确认的本年度《奖扶、特扶对象花名册》提供给代理发放机构。
三、奖(特)扶工作纳入目标责任制考评
为确保奖励扶助、特别扶助制度健康运行,2023年县卫健局继续把奖励扶助、特别扶助工作纳入目标责任制考评。
四、落实配套资金,建立完善“四权分离”的运行机制
奖励扶助制度实行资格确认、资金管理、资金发放、社会监督“四权分离”的运行机制。卫健部门负责资格确认和组织管理,财政部门负责资金管理,代理发放机构负责资金发放,监察、审计等部门负责监督检查。相关部门密切合作,互相衔接、相互制约,做到政策透明、程序规范、结果公开、一卡发放、到户到人。
五、资金来源、发放和管理
(一)资金来源
国家标准部分所需资金,按《河北省计划生育服务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冀财社[2017]62号)规定,由中央、省、市、县按比例分级负担。
(二)资金管理
财政部门负责奖励扶助、特别扶助资金的预算决算、转移支付、总量控制和监督管理。县财政部门通过财政年报向上级财政部门反映专项资金到位、发放和结存情况。
(三)资金发放
计划生育奖励扶助、特别扶助资金坚持“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封闭运行”的原则,委托农村信用社为代理发放机构,负责奖励扶助金、特别扶助金的发放。
六、建立群众举报、投诉渠道,完善社会监督机制
奖扶特扶对象名单进行三级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县卫健局设立举报信箱,并设立举报电话,县卫健局举报电话:0312-4297811。
曲阳县卫生健康局
2023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