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标题 曲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阳县2024年设施种植业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发布机构 曲阳县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4-05-13 发文日期 2024-05-13
主题分类 效力状态 有效
曲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阳县2024年设施种植业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

相关解读:《2024年曲阳县设施种植业工作推进方案》政策解读

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

现将《曲阳县2024年设施种植业工作推进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曲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5月13日

 

 

 

 

曲阳县2024年设施种植业工作推进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现代设施农业发展的决策部署,按照《河北省现代设施农业建设实施方案2023-2025年)》《保定市现代设施农业建设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文件精神,为加快推进全县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全面提升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推进我县都市农业发展进程,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制定本方案。

一、发展思路

坚持存量改造与增量拓展并重的原则,以优化设施结构、壮大设施规模,提高生产效能、提升产品品质为目标,加快传统优势产区老旧设施改造,推动设施生产替代露地种植,发展现代都市型智慧设施农业,提高设施装备和智能化水平,增加优质农产品供应能力,不断提升设施种植集约化、标准化、机械化、高端化、绿色化、数字化水平。

二、发展目标

根据保定市2024年全市设施农业指导性任务分解表,今年我县在去年设施农业面积基础上,2024年新增设施农业1200亩,设施农业总面积达到6200亩,具体任务分解如下:

燕赵镇新增设施农业70亩,恒州镇新增设施农业70亩,路庄子乡新增设施农业50亩,下河镇新增设施农业70亩,庄窠乡新增设施农业50亩,孝墓镇新增设施农业70亩,文德镇新增设施农业80亩,嘉禾镇新增设施农业80亩,羊平镇新增设施农业70亩,晓林镇新增设施农业80亩,邸村镇新增设施农业50亩,产德镇新增设施农业70亩,齐村镇新增设施农业70亩,灵山镇新增设施农业90亩,党城乡新增设施农业60亩,郎家庄乡新增设施农业70亩,范家庄乡新增设施农业50亩,北台乡新增设施农业50亩。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党委政府要统筹负责设施农业发展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建立任务清单及工作台账,定期研究推进设施农业发展的重大政策、重大工程、重大项目,加强调度指导,切实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乡镇设施农业发展工作专班办公室,要协调相关成员单位,按照不同岗位职责,统筹谋划推进设施农业建设,确保方案顺利实施。

(二)强化要素保障。一是用地保障。各地要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同步考虑设施农业用地需求和布局。鼓励利用未确定使用权的国有荒山、荒地、荒滩发展设施农业。认真落实河北省自然资源厅、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蔬菜种植设施农业用地的通知》要求,不断完善设施农业用地保障机制。二是资金保障。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撬动和引领作用,实施中央设施蔬菜生产能力提升、千亿级工程等项目,落实设施农业贷款贴息奖补政策,引导各类市场主体发展现代设施农业,扩大有效投资。 鼓励金融机构开发设施蔬菜专属金融产品,开通信贷直通车服务,开展棚室、设施设备抵押贷款等利好政策。对接保险机构,开展设施农业保险,构建涵盖财政补贴基本险、商业险和附加险等的设施农业保险产品体系。

(三)严格督导考核。严格落实设施农业年度指导任务,市委、市政府已将设施农业发展纳入乡镇党委书记动态考核月点评、乡镇党委书记抓经济促发展专项考核指标。强化考核结果应用,奖优罚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