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解读:《曲阳县供热保障工作应急预案》政策解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相关部门:
《曲阳县供热保障工作应急预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曲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月9日
曲阳县供热保障工作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应对工作的重要指示,切实提高有效应对供热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减少供热突发公共事件对居民正常采暖的影响,特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河北省供热用热管理规定》《河北省供热用热办法》《河北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供热用热实际编制本预案。
(三)编制原则
1.统一领导。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各乡镇、各相关部门积极开展供热突发事件的隐患排查、应急处置、善后恢复等工作。
2.分工负责。各乡镇、各相关部门依据职责积极配合、快速反应,开展应急处置、紧急救援、善后处理工作。
3.资源共享。供热突发事件抢险救援工作开展过程中,相关部门可以按照程序调用供热应急抢险队伍和相关物资设备。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曲阳县行政区域内因供热弃供弃管,供热设施设备、供热管网及附件故障,供热用煤、水、电等原材料短缺及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对供热生产、运行造成影响的供热事件。
(五)事件等级
按照供热突发公共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情况,由高到低划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个级别。
1.特别重大供热突发公共事件:是指突然发生、事态非常复杂,对本县正常供热造成严重影响,需要县委、县政府统一组织协调,调动各方力量和资源进行应急处置的供热突发公共事件。
2.重大供热突发公共事件:是指突然发生、事态复杂,影响供热面积100万平方米以上、24小时内无法恢复供热,需要调度多个部门进行应急处置的供热突发公共事件。
3.较大供热突发公共事件:是指突然发生、事态较为复杂,影响面积50万平方米以上100万平方米以下、24小时内不能恢复供热,需要调度几个部门进行应急处置的供热突发公共事件。
4.一般供热突发公共事件:是指突然发生、事态比较简单,仅对较小范围内的正常供热造成影响,一个部门能够进行应急处置的供热突发公共事件。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供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曲阳县供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供热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由政府县长担任,副总指挥由政府分管副县长担任。供热应急指挥部下设供热应急处置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政府办,成员单位包括执法局、发改局、住建局、公安局、财政局、宣传部、网信办、教体局、商务局、卫健局、民政局、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市监局、应急局、供电公司、供水公司、热力公司、燃气公司等有关部门。
(一)供热应急指挥部的主要职责
1.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指挥、处置本县行政区域内发生的供热突发公共事件。
2.对发生的较大以上供热突发公共事件,及时决策、下达应急指令,指挥、调用社会资源,责成有关部门及时开展供热应急处置工作。
3.督促、指导成员单位做好供热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
(二)供热应急处置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负责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工作;负责供热应急指挥部的日常管理工作,协调各成员单位按照分工开展供热应急的准备工作;向供热应急指挥部提出供热预警建议;负责供热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应急救助和善后处理工作。
(三)成员单位的主要职责
执法局:负责指导城区集中供热企业做好供热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置工作。
发改局:负责洁净型煤和燃气保供工作。
住建局:负责组织燃气公司处置燃气供热突发公共事件;指导灵山镇、羊平镇集中供热企业做好供热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置工作。
公安局:负责处理因供热突发公共事件引发的社会治安问题。
财政局:负责供热应急资金保障工作。
宣传部、网信办:负责供热保障舆情的处置工作。
教体局、商务局、卫健局、民政局、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负责重点场所和特殊群体的供热保障工作。
供电公司、供水公司:负责因用电、用水引发的供热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工作。
(四)供热企业的主要职责
负责供热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理和技术支持工作,制定供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建立专业的应急抢修抢险队伍,配备相应的应急物资、器材,对供热突发公共事件做到及时报告、快速抢修、尽早恢复。
三、监测预警和信息报告
(一)信息监测
由供热应急处置办公室牵头,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通过日常巡查、基层单位上报、社会公众投诉等多种渠道收集信息。各供热企业要保持联络畅通,与乡镇政府、有关部门密切联系,随时了解掌握供热情况和动态。
(二)分析报告
出现下列情况时,供热企业应立即分析判断影响正常供热的可能性,并决定是否需要上报。如需上报,要立即将发生事件的时间、地点、性质、可能影响的程度、影响时间以及应对措施,上报供热应急指挥部和其下设的应急处置办公室。
1.因供热设施、设备发生故障可能影响正常供热。
2.因供热燃料出现短缺可能影响正常供热。
3.因供电、供水系统发生故障可能影响正常供热。
4.因天气持续低温可能影响正常供热。
5.因其它自然灾害可能影响正常供热。
四、应急响应
(一)分级响应
一般供热突发公共事件:启动应急预案,主管部门负责人要赶赴现场,督促、协调应急处置工作。必要时政府分管副县长或供热应急指挥部派人参与指导。
较大供热突发公共事件:启动应急预案,供热应急处置办公室主任、副主任要赶赴现场,指导、督促、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重大供热突发公共事件:启动应急预案,指挥部总指挥或副总指挥应立即赶赴现场,指导、督促、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特别重大供热突发公共事件:启动应急预案,由供热应急指挥部研究上报,总指挥和副总指挥应立即赶赴现场,指导、督促、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二)响应程序
1.发生供热突发公共事件后,有关部门和供热企业应在最短时间内赶到现场了解情况、控制局面,并依据事件级别及时报告有关情况,同时向有关采暖用户通报。
2.供热企业应根据现场情况启动应急预案,指挥协调抢修抢险队伍实施抢修抢险和应急救助,尽快恢复供热。
3.供热应急指挥部及其下设的应急处置办公室要及时掌握事件进展情况,根据事件级别和种类进行果断处置,需调动其他部门的抢修抢险队伍参与处置时,应立即调动。
(三)应急结束
供热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完毕,事件影响基本消除后,应急处置工作即告结束。
五、善后处理与调查评估
(一)善后处置
供热突发公共事件处置结束后,按事件级别组织开展供热事故损害核定工作,对事故情况、人员补偿、紧急救助做出评估,制定补偿标准和事后恢复计划,并尽快实施。
(二)事件调查
必要时,由供热应急处置办公室牵头组成供热突发公共事件调查小组,对处置工作进行全面客观的调查,形成调查报告。
(三)评估总结
对供热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工作进行评估,总结经验教训,分析查找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形成处置评估报告。
六、保障措施
(一)抢修抢险队伍和物资器材保障
供热企业必须组建供热突发公共事件抢修抢险队伍,建立完善相关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抢修抢险物资器材,增强供热事故自救能力。
(二)应急供热燃料保障
建立应急供热燃料储备,遇有恶劣或极端天气预警时,应提前加大应急储备量;加快天然气应急储备能力建设,逐步提高调峰和应急能力。
(三)通信联络保障
供热期内,供热应急指挥部和各成员单位必须保证供热应急体系中有关人员的通信联络畅通。
(四)紧急接管保障
供热期间,供热企业拒绝向居民供热,经协调无效,政府可按相关规定和程序对供热企业采取紧急接管措施,以保证正常供热。
(五)供热应急资金保障
县财政部门应安排供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准备资金,确保供热应急措施顺利实施。
七、宣教培训和演练
有关部门应利用新闻媒体、网络、报刊、举办专题培训班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供热突发事件应急知识的宣传、培训和教育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