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保定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第64号建议的答复

    您提出的“关于小区内增设电车充电设备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推进住宅小区充电桩建设

新建的住宅小区一律要求同步配建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或预留安装条件,老旧小区结合现有条件改造加装充电设施。新建小区按规定要求设置电动车棚,电动自行车统一停放、统一充电、统一管理。对缺乏闲置空间的老旧小区,在不占用消防通道和影响行人通行的前提下,以碎片化建设的方法新建小型车棚,设置小型集中临时充电点,或安装可移动单体充电桩,满足群众停放及充电需求。目前,曲阳县城区已建成可集中充电小区42个。

二、建立机制、加强监管,有效消除充电安全隐患

一是县政府专门召开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研讨会,明确住建、应急管理、消防大队、市监、乡镇、社区等相关部门单位及物业服务企业各方职责,压紧压实责任,将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治理纳入日常安全监管,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形成监管合力。二是制定了《高层建筑重大火灾风险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组织多部门开展小区消防安全专项检查,重点对电动自行车乱停乱放、堵塞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违规充电等现象进行排查整治,引导群众遵守消防有关规定,禁止电动自行车上楼入户充电、飞线充电等违规行为,有效消除消防安全隐患。三是严抓施工质量,注重后期维护。选择优质的充电桩设备,严格按照相关规程和安全规定进行施工,确保各种设施设备安全可靠;由小区物业配备电力维修专业人员,负责后期维护,或由第三方公司负责运营、维护。维护人员日常检查用电安全,维护充电设施,及时有效处理充电桩故障、事故和突发事件,确保居民安全和设备正常运行。

三、加强宣教、营造氛围,提高居民消防安全意识

我县积极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知识宣传和警示教育工作,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新媒体、微信群、明白纸、小区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加强充电安全宣传,引导居民规范停放和充电。通过电动自行车充电事故典型案例进行警示教育,切实提高小区居民安全意识,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关于您建议的“小区电梯内增加电动车识别系统”,我县目前已有一个小区的电梯安装了该识别系统,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管局、社区办到多个小区进行了实地调研,与小区开发商、物业公司等进行座谈商讨,若全面推进,尚存在一些困难。接下来,我县将采取先试点后推广的方法逐步推进。

再次感谢您提出的宝贵意见。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大相关工作力度,从多个方面入手着力消除电动自行车充电安全隐患,包括规范充电设施、加强宣传教育、安装智能设备、加强监管和隐患排查等,多措并举、精准施策,有效消除充电安全隐患,保障居民生命财产安全。

 

                                        曲阳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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