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20年,国家税务总局曲阳县税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以下简称《条例》),按照“深入抓、抓持续、见实效”的思路,坚持以政务公开为推动力,不断优化税收环境,创新工作举措,完善制度规定,拓宽公开渠道,强化监督落实,努力做到固强打基础,补弱求发展,切实提升了税收工作的透明度,保障了纳税人的知情权,有效促进了政务公开工作的扎实开展。全文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门户网站(http://hebei.chinatax.gov.cn/hbsw/index.html)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曲阳县税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河北省曲阳县恒山路612号,邮编:073100,电话:0312-4295108,传真:0312-4295108)。
(一)主动公开
2020年,国家税务总局曲阳县税务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7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0年,国家税务总局曲阳县税务局积极稳妥推进依申请信息公开,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办理、答复、审核、归档的工作制度,加强台账管理,规范工作规程,不断提高工作效率,2020年度,曲阳县税务局未接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为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工作,国家税务总局曲阳县税务局按照省局统一规范的主动公开内容和栏目进行公开。
(四)平台建设
国家税务总局曲阳县税务局安排专职政务信息公开干部对各项公开事项进行更新维护。
(五)监督保障
2020年,国家税务总局曲阳县税务局强化政务公开考核考评。将信息公开等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评,全面推进工作,抓好落实。通过定期、不定期抽查等方式,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不断调整优化政务公开的方式方法,将评估结果作为年度政务公开绩效考评的重要参考,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
1561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53
-4
551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8
100
行政强制
5
第二十条第(八)项
行政事业性收费
第二十条第(九)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
155600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当前,曲阳县税务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是门户网站推广力度不够,受关注程度不高,影响力较弱,不能让纳税人及时了解最新动态;二是政务公开流程不够规范、职责不够明确,不能形成有效合力。三是政务公开工作均为兼职人员,人员流动性大、专业程度不高,急需定期抓好相关业务培训。
今后,曲阳县税务局将继续按照市局和县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工作要求,突出个人所得税改革、深化增值税改革、环境保护税征收和征管体制改革等重点领域,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拓展政务公开深广度,创新公开载体和形式,加大创新力度,开展多种形式的信息公开方式,方便纳税人及社会各界及时了解税务机关政府信息,有针对性开展工作,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与建议,及时将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利益的政府信息作为重点内容予以公开,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不断深入。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