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根据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冀公开办函〔2021〕1号)要求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乡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县相关文件要求,坚持“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工作原则,完善各项公开制度,细化公开程序和内容,着力打造丰富详实的政务公开体系,较好的完成了全年政务公开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下河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组长由乡党委书记焦瑞锋担任,副组长由乡长靳二亮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严格执行政府信息管理、发布等相关制度,加强本乡信息审查和管理。
二是拓宽公开渠道。着力构建多样化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主要有以下三类:一是通过河北政务服务网及时更新各类便民服务事项,便于广大村民知晓在网上办理高龄补贴、生育登记证等事项的流程,及需要提交的申请文件、办理人联系方式等各类信息;二是充分利用微信群、“下河发布”公众号等发布征兵信息、医保缴费等各类信息;三是通过村级公示栏、明白纸、大喇叭等方式加大对脱贫攻坚、散煤治理、型煤推广、疫情防控等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信息进行及时全面准确的公开发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68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行政事业性收费
第二十条第(九)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乡的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同时也存在一些不足,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范围还需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形式需要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程度需要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和能力还需要进一步提高。今后,我乡将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和力度,做到应公开尽公开,组织工作人员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的宣传作用,努力使我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成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