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19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审计局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主题教育精神,严格按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以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改进工作作风和机关形象的重要载体,精心组织,规范进行,有效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现将我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完善组织。2019年为切实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完成,我局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日常工作由办公室主要负责,明确办公室一名人员专门负责日常公开工作。利用局微信公众号,定期推送法治宣传、业务培训、基层服务等内容。
(二)及时更新,落实责任。落实人员做好重要信息的收集汇总、分类整理和上网上报工作,确保政府信息的及时更新。定期检查已经公开的信息内容,做到发布的各类信息准确无误,坚持落实好“谁公开、谁审核、谁负责”的工作原则。
(三)突出重点,全面有序推进。目前,我局共有执法公开14项,其中,行政执法事项清单11项、事前公开2项、事后公开1项。相关信息向社会全面公开,让群众了解审计工作的职责任务;通过网站公布了审计机关受理申诉、咨询的方法、途径、举报电话等,方便群众办理与审计相关的事项,也促使审计人员更加审慎地用好执法权,有力地促进了审计机关廉政建设和审计质量的提高;审计执法公开透明,在审计项目进场三日前,向被审计单位送达审计通知书,包括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及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接受被审计单位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行政事业性收费
第二十条第(九)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总体来看运行状况较好,但离政府的要求、群众的期盼还有一定差距,还需进一步完善和提高,具体表现在:一是对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学习还不够透彻、不够深入。二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识有待进一步增强,主动公开内容还有待进一步充实和完善。三是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有力。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局将从以下方面进行积极改进:一是加大信息公开法规制度的学习力度,认真组织学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强化干部职工政务信息公开责任意识。二是健全机关政务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内部审查、协调发布、监督检查等制度,促进政务公开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三是积极推进一般事项公开向重点事项公开、结果公开向全过程公开转变,进一步提高政务信息公开的质量。四是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事项公开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严格按照《条例》要求公开工作内容,确保完整、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