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股所队:
现将《曲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防汛抢险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曲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8月8日
关于加强防汛抢险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的
通 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县委、县政府和省、市局决策部署,现就做好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食品安全监管
一是加强食品生产环节监管。督促食品生产企业及时清理受积水污染的食品,严防受污染食品流入市场;严格落实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严禁购买被积水浸泡过的食品原材料,严防汛期非正常死亡畜禽肉流入食品生产环节:督促企业加强原辅料及成品贮存场所的通风和温湿度控制,确保原料采购、加工制作、贮存运输等全过程食品安全。二是强化食品销售环节风险排查。围绕粮食制品、蔬菜、肉制品、水产品等重点品种,加大对批发市场、商场超市、农村地区等重点场所监督检查力度,防范因水淹浸泡等原因导致的腐败变质、污秽不洁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原料、半成品流入市场,严厉打击销售受污染食品等违法行为。加强集中交易市场、超市食用农产品质量监管,落实入场查验、产品追溯等规定,杜绝不合格食用农产品流入市场。三是规范餐饮服务经营行为。督促餐饮服务企业、小餐饮店等餐饮服务经营者把好原料采购关,及时清理发霉变质食品原料,落实加工制作、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环境卫生管理等相关规定,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四是加强开学前学校食堂、工地食堂、养老院食堂等重点场所的检查。坚决防范销售、加工制作问题食品。
二、加强药品安全监管
一是针对抗灾救灾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特点和薄弱环节加强监管,及时消除药械安全隐患,并加强信息沟通,提高监管效率。二是加强对受灾地区现有药品医疗器械及运往灾区药品医疗器械监督检查,确保灾区用药用械安全。组织药械质量安全巡检,重点开展药械购销和储运环节的检查,坚决防止不合格、过期失效药械流入灾区。三是加强对捐赠药品、医疗器械的监督管理,严格检查把关,确保受赠药品和医疗器械质量安全,坚决杜绝不合格药械发放到受灾群众手中。四是督促受灾药械经营企业对药械陈列和储存环境进行全面清洁和消毒,加强药械养护管理,防止受潮霉变,规范处置受浸泡污染和受潮霉变药品、原料、医疗器械。
三、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
一是开展特种设备灾情普查。对辖区内因灾受损特种设备逐台进行现场排查、勘验和登记、统计,在未进行检修、检验和维护保养前责令使用单位暂停运行和使用,并设置停用警示标志,严防不能保证安全运行的特种设备重新投入使用。二是做好受损特种设备修复和检验工作。积极协调和指导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生产单位(电梯维保单位)、检验检测机构做好因灾受损特种设备的检修、检验和维护保养工作,优先保障学校、医院、养老院等公共场所受损特种设备的安全恢复使用。三是针对特种设备受损情况制定不同设备的检验方案,开辟绿色通道,对受损特种设备开展保障性技术检验。开展特种设备风险隐患分析研判,指导企业修订完善应急预案,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四、维护市场公平秩序
一是强化价格监测预警,密切关注重要民生商品、救灾物资和住宿服务价格动态,增加巡查频次,加强提醒告诫,督促经营者规范经营服务行为,严格履行价格承诺。严查串通涨价、捏造和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囤积居奇等违法行为。二是充分发挥12315平台作用,及时受理群众咨询、投诉举报,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日用消费品、农资建材产品等违法行为,形成对违法分子的有力震慑,同时注意依法依规、文明执法。
五、加强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一是加强衣物、絮棉制品、电热毯等重点消费品质量监管。指导技术机构做好救灾物资、捐赠物资产品质量检验技术服务工作。二是针对用于灾后重建的钢筋、水泥、电线电缆等建材产品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对违法生产经营主体从严从快依法处置,防止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三是强化检验检测机构对危险化学品的管理,防止因洪灾出现泄漏污染。
六、加强舆情处置和应急值守
一是加强舆论引导工作,强化正面引导,严肃发布纪律,严格发布审批程序。高度关注市场监管舆情动态,对监测并交办的舆情线索,迅速组织调查处置,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二是及时发布“三品一特”安全提示,教育引导受灾地区群众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三是加强应急值班值守,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干部在岗带班、外出报备、信息报告等制度,全体干部职工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确保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到位。
全局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落实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提高思想认识,积极主动作为,全力做好“三品一特”安全监管、维护市场公平秩序、打击假冒伪劣、舆情处置、应急值守等工作为重点。充分发挥市场监管职责,及时根据市场主体需求,加大企业帮扶力度,助力受灾的市场主体尽快复工复产,最大限度减少损失。
附件:曲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防汛抢险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
加强防汛抢险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王征明 党组书记 、局长
副组长:
甄永庆 副局长
王民央 副局长
井树建 一级主任科员
赵 红 三级主任科员
成 员:
张建茹 消费者权益保护股股长
刘庆勋 价格监督股股长
杨立强 食品抽检股股长
李晓红 餐饮消费安全监督管理股股长
闫娅春 食品生产监督管理股股长
田 甜 食品流通监督管理股股长
韩 飞 特殊食品化妆品监管股股长
张新立 药品安全监管股股长
王 伟 医疗器械监管股股长
段旭红 产品质量监督股股长
肖 梁 特种设备股股长
李 刚 综合执法稽查大队队长
郑 剑 恒州所所长
吴晓光 羊平所所长
高义岩 燕赵所所长
唐少明 产德所所长
郝 琳 下河所所长
杨 辉 灵山所所长
李春昌 党城所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