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桑葚酒)

按照市场监管总局有关要求,现将保定市市局在我抽检发现不合格食品控制和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曲阳县燕北关超市 桑葚酒标签项目不符合 GB 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要求

二、(一)基本情况产品名称:桑葚酒。被抽样单位及生产企业:曲阳县燕燕北关超市。生产日期:20190901日。不合格项目:标签,标签项目不符合 GB 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生产环节核查处置情况

经查,曲阳县燕北关超市购进100瓶桑葚酒,货值金额 750元。当事人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预包装食品的违法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之规定,鉴于当事人履行了食品进货查验记录,且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也提供了进货来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对当事人免于处罚。下达不予处罚决定书日期2021年1026日,不予处罚决定书编号:曲市监不予处罚2021〕10.

(三)整改复查情况已责令企业整改,企业已提交整改报告, 整改时间是(2021年1004日)至(2021年11月4日)。企业采取的整改措施是:(组织员工学习食品法,增强法律意识,严把质量关)。已责令该企业:对不合格产品进行了召回,但消费者未退货,召回数量为0;已对企业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复查时间是(2021年11月4日),经复查该店已整改到位,不再销售问题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