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阳县民政局关于2024年度县属社会组织“双随机、一公开” 抽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我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持续、广泛开展,按照曲阳“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度双随机抽查计划的通知》(双随机办〔20242)要求和《曲阳县民政局关于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实施方案》(曲民双随机字2024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由民政局组织开展2024年度县属社会组织“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为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特制订本方案。

一、抽查时间

202428月。

二、抽查对象范围及比例

抽查对象:全县所有社会组织

抽查比例:5%。

三、抽查部门和抽查检查事项

曲阳县民政局依照《社会团体暂行管理办法和《民办非企业暂行管理办法》县属社会组织业务范围、规范运行管理、资金使用、收取会费等情况进行检查。

四、抽查步骤

(一)抽取抽查名单。统一通过“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随机抽取全县抽查市场主体名单,由“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自动派发到登记机关,由抽查部门系统管理员在两个工作日内完成比对和确认。

(二)抽取执法检察人员。通过“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从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

(三)实施现场检查。被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确定后,由“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随机匹配,生成针对每个检查对象的《随机抽查检查记录表》,实施一次性全面现场检查。

五、抽查结果公示及后续处理

(一)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自抽查检查结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录入抽查结果,并依法通过国家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北)向社会公示抽查结果。

(二)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根据职责和管辖权限,依法做好“双随机”抽查结果后续处理,依法将违反有关规定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及时向有关部门移交涉嫌违法行为的案件线索。

六、组织实施

曲阳县民政局负责此次抽查随机抽取执法人员,对县属社会组织进行抽查检查工作。

(二)检查方式

抽查部门按照抽查内容可以采取书面检查、实地核查、网络检测等方式,被检查对象实施现场检查一般采取信息比对、实地核查等方式进行。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认真细化工作要求和流程,各单位要有专人负责此项工作,按照统一安排部署、统一行动,一次性完成对抽查对象的全面检查,确保此次抽查工作依法、有序开展。

(二)加强协调配合。在抽查工作中,要切实发挥作用,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和职责分工,按时完成抽查任务。对随机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实施后续监管,防止监管脱节,促进社会组织形成诚信自律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