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阳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强重点人群核酸检测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政府、县直各部门:

    《加强重点人群核酸检测工作方案》已经县领导小组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县防控办联系人:葛楠,电话:5348756

邮箱: qywjjrsg@163.com

县直工委联系人:王笑晨,电话:4212633

邮箱: xzgw4212633@163.com

 

 

                                            曲阳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8月3日

 

加强重点人群核酸检测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当前全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策略,坚决防范规模性输入和反弹,按照保定市《关于印发加强重点人群核酸检测工作方案的通知》(保防领办字[2021]82号)要求,扎实做好重点人群核酸检测,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部署,坚持“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宁可信其大不可信其小”“宁可备而不用,不可用而无备”工作理念,强化落实“三个关口前移”和“四早”工作要求,按照属地和归口管理的原则,有序组织开展重点人群核检测,做到应检尽检、不漏一人,精准防控新冠疫情传播风险。

二、检测对象

    (一)省防领办《关印发重点人群核酸检测工作方案的通知》确定的23类重点人群;

    (二)党政群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包括保洁人员);

    (三)国有企事业单位及境外省外业务密切的民营企业出省返保人员;

    (四)省、市、县领导小组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需要确定的其他人群。

三、检测要求

(一)23类重点人群

    1.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和次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隔离期间第1、4、7、10、14天各开展一次鼻咽拭子核酸检测,采取单人单管的核酸检测方式。其中第14天核酸检测应同时采集两份鼻咽拭子,分别使用不同的核酸检测试剂进行检测,两次检测由不同检测机构开展;

    2.境外入境人员:隔离期间第1、4、7、10、14天各开展一次鼻咽拭子核酸检测,采取单人单管的核酸检测方式。其中第14天核酸检测应同时采集两份鼻咽拭子,分别使用不同的核酸检测试剂进行检测,两次检测由不同检测机构开展;

    3.发热门诊患者:在隔离观察室连续两次检测(隔24小时)进行甄别筛查,采取单人单管的检测方式;

    4.新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入院后连续两次检测(间隔24小时)进行甄别筛查,采取单人单管的检测方式,住院期间结合实际对患者和陪护定期开展核酸检测;

    5.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每周检测一次,采取单人单管的检测方式。定点医疗机构工作人员每周检测两次,每次间隔两天以上,其中高风险岗位人员每隔一天开展一次检测,并根据人员情况轮流安排,做到各高风险岗位每天都有人员接受检测;

    6.口岸检疫和边防检查人员:每周检测一次,采取单人单管的检测方式;

    7.监所工作人员及新收被监管人员:每周检测一次,采取单人单管的检测方式;

    8.社会福利养老机构工作人员:每周检测一次,采取单人单管的检测方式;

    9.进口冷链食品监管和从业人员:每周检测一次,可采取5合1或者10合1混采检测方式;

    10.口岸直接接触进口货物从业人员:每周检测一次,可采取5合1或者10合1混采检测方式;

    11.隔离场所管理和服务人员:每周检测两次,每次间隔两天以上,其中高风险岗位人员每隔一天开展一次检测,并根据人员情况轮流安排,做到各高风险岗位每天都有人员接受检测,采取单人单管的核酸检测方式;

    12.春运服务保障人员(车站保障人员):每周检测一次,可采取5合1或10合1混采检测方式;

    13.国际交通运输工具从业人员:每周检测一次,可采取5合1或10合1混采检测方式;

    14.船舶引航员等登临外籍船舶作业人员:每周检测一次,可采取5合1或10合1混采检测方式;

    15.市场监管系统一线工作人员:每周检测一次,可采取5合1或10合1混采检测方式;

    16.返乡人员:每周检测一次,可采取5合1或10合1混采检测方式;

    17.县医院、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个体诊所工作人员:每周检测一次,采取单人单管检测方式;

    18.农村需排查和协查人员:每周检测一次,可采取5合1或10合1混采检测方式;

    19-23.对出现发热、咽痛、咳嗽、腹泻及味觉减退5类症状人员:连续两次检测(间隔24小时)进行甄别筛查,采取单人单管的检测方式。

    (二)党政群机关全体工作人员:每周检测一次,可采取5合1或10合1混采检测方式,其中,出省返曲人员要第一时间进行核酸检测,采取单人単管的核酸检测方式。

    (三)国有企事业单位以及与境外省外业务密切的民营企业出省返曲人员:第一时间进行核酸检测,采取单人单管的核酸检测方式。

以上重点人群中,按周检测的人群,要统一于每周行核酸检测。

四、组织实施

    (一)全面组织动员摸底。各乡镇政府、县直各部门对辖区本单位相关重点人群核酸检测工作负总责,立即对检测对象进行再摸底、再统计,完善人员名单台账,切实做到一人不漏。同时,做好宣传动员工作,组织检测对象积极配合做好检测工作。

    (二)规范组织。有序组织现场采样,科学调配入员、物资,按规定报告、发布相关信息,选择有资质的核酸检测机构承担检测任务。各乡镇、县直党政群机关单位全体工作人员核酸检测由县直医疗卫生机构负责,包联单位名单及联系方式(详见附件1),各乡镇、县直党政群机关单位按照包联关系自行联系检测,要加强与定点检测机构协调沟通,合理安排检测时、检测人数。县财政局、县直工委负责国有企事业单位出省返曲工作人员的核酸检测工作。各乡镇、县发改局负责与境外省外业务密切的民营企业出省返曲工作人员的核酸检测工作。其他各行业主管部门也要严格履行部门责任,负责组织本行业相关重点人群进行核酸检测,各检测机构要做好现场信息登记、咽拭子采集、及时出具核酸检测报告并反馈被检测单位,保障检测工作有力有序规范开展。

    (三)按时统计报告。县直党政群机关单位要将本单位工作人员和工作人员中出省返曲人员核酸检测情况报县直机关工委,县直机关工委统计汇总后,二天一次报县防控办。县财政局、县直工委负责统计县内国有企事业单位出省返曲工作人员核酸检测情况县发改局、各乡镇负责统计与境外省外业务密切的民营企业出省返曲工作人员核酸检测情况,汇总后二天一次报县防控办。其他检测对象核酸检测情况按照原有上报途径上报。县防控办将全县检测情况进行汇总后,报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其中,集中隔离场所工作人员,定点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与境外省外业务密切的民营企业出省返曲人员等人群的核酸检测情况每两天上报一次。

    (四)科学处置异常情况。检测机构一旦发现核酸检测阳性结果或可疑阳性结果,要第一时间向县卫生健康局和县疾控部门报告,立即落实隔离防控措施,按规范程序转诊到定点医院治疗。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落实责任。做好重点人群核酸检测工作是全县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内容。各乡镇、部门要高度重视,统一规划部署,落实经费、物资保障,狠抓工作落实

    (二)全员检测,应检尽检。各乡镇、各单位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确保底数清、情况明、数据实。做到全员参与、应检尽检、全面防护、确保安全。

    (三)科学规范,保障质量。卫生健康局、各医疗卫生机构要组织做好采样和检测工作,备足备好核酸检测咽拭子、试剂盒、防护用品等物资,指导好个人防护和环境消杀,严防交叉感染,确保人员安全。要切实加强实验室质量管理,加大室内质控和室间质评督导力度,保障检测准性。

    (四)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各乡镇、各单位要积极组织、狠抓落实,切实做到责任履行到位、措施执行到位。对因弄虚作假、失职渎职导致出现疫情防控出现问题的,严格依规依纪依法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