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22年,县乡村振兴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结合政务服务中心工作实际,通过曲阳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发布政务服务动态信息13条,内容包括《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县级公告(12月28日)》《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县级公告(11月29日)》《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县级公告(11月09日)》《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县级公告(10月09日)》《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县级公告(09月07日)》《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县级公告(08月08日)》《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县级公告(07月04日)》《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县级公告(06月12日)》《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县级公告(05月13日)》《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县级公告(05月07日)》, 曲阳县扶贫开发和脱贫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曲阳县2021年度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实施方案》的通知、曲阳县2022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公示、曲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曲阳县2022年度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实施方案》。
乡村振兴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机构重组后及时召开会议明确了分管领导和相关业务处室,并配备了相关工作人员;定期听取工作汇报,随时检查工作的进展情况;制定了工作任务分工方案,明确了工作分工,确保工作顺利进行,工作更有效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一定成效,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认识不够; 二是信息公开数量有待进一步增强;三是内容有待进一步丰富;四是信息公开的渠道有待进一步拓宽等问题。
一是统一思想,提升对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性的认识。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一项长期化、日常化和制度化的工作,严格按照县政务公开政务服务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深化认识,确保组织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二是加强宣传,提高公众对政务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在保证网络公开为主的前提下,进一步加大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的推介力度,扩大信息覆盖面。三是规范程序,完善政务信息发布相关制度。严格规范信息的收集、编制、审查、发布、监管等各环节程序,明确有关信息发布的职责分工,加强监督管理,并建立健全考核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避免互相推诿、遗漏信息等情况的发生。四是加大培训,增强政务信息发布的质量。加大教育培训力度,使干部职工在思想上充分重视信息公开,提高信息报送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升信息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和《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2022年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