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石窟寺保护利用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1号,以下简称《意见》),进一步加强我省石窟寺保护利用、研究展示等工作,2020年11月30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印发河北省加强石窟寺保护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工作方案》)。
一、出台背景
我省石窟寺分布广泛、内容丰富,集建筑、雕塑、壁画、书法等艺术于一身,充分体现了中华民族的审美追求、价值理念、文化精神。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石窟寺保护利用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政府相关工作要求,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文物局会同省有关部门,对照国务院办公厅《意见》以及我省相关政策措施,充分征求各方意见,研究制定了《工作方案》,经省政府同意后,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实施。
二、主要内容
《工作方案》共分四部分。
第一部分,重大意义。我省石窟寺分布广泛、内容丰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石窟寺保护利用工作,相关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仍面临自然损坏等突出问题,各地区各部门要牢固树立保护文物也是政绩的科学理念,切实做好各项工作。
第二部分,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系列重要论述精神;到2022年,全面消除石窟寺重大险情,到“十四五”末,基本形成石窟寺保护长效机制,专业技术力量和石窟寺保护相适应,石窟寺保护利用水平显著提升,石窟寺文化影响力日益增强。
第三部分,主要任务。包括加大石窟寺抢救性保护力度、建立石窟寺安全长效机制、深化学术研究和价值挖掘、加强石窟寺数字化保护利用、提升石窟寺综合展示水平、规范石窟寺旅游开发活动、深化石窟寺文化交流合作、发挥科技支撑和引领作用、加强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推进机制体制改革创新等十部分内容,结合我省石窟寺保护利用工作实际,提出落实措施,明确牵头部门和责任部门。
第四部分,实施保障。提出了实现主要任务的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投入保障、加强督促落实3项保障措施。
三、出台意义
《工作方案》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石窟寺保护利用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刻领会和准确把握工作要求,结合河北工作实际,强调措施的针对性,将主要任务落实、落地,为走出一条具有示范意义的石窟寺保护利用之路作出河北贡献。
相关文件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加强石窟寺保护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