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文件:曲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阳县增发国债项目用地保障工作方案》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全力以赴做好增发国债项目用地保障工作,确保项目按时开工建设、顺利实施,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
《曲阳县增发国债项目用地保障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将《方案》起草情况说明如下:
一、起草背景和政策依据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增发国债支持灾后恢复重建和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工作。国家发改委要求新开工项目要加快办理用地、规划、环评、施工等各项前期手续,按时限履行完成各项程序,确保2024年6月底前全部开工建设。为全力以赴做好增发国债项目用地保障工作,确保增发国债项目按时开工建设,2024年1月25日省自然资源厅等13部门印发了《增发国债项目用地保障工作方案》。
《方案》出台的政策依据是《河北省自然资源厅等13部门关于印发<增发国债项目用地保障工作方案>的通知》(冀自然资发〔2024〕1号)。
二、主要任务及分工
主要任务是在5月15日前将增发国债项目用地审批资料报省自然资源厅审核。
任务分工主要是明确了在增发国债项目用地报批工作中县水利局、县发改局、县资规局、县人社局、县审批局、县财政局、县公安局及相关乡镇各自需承担的具体工作任务。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增发国债项目用地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政府副县长门士敏同志任组长,县政府副县长王少辉任常务副组长,县水利局、资规局主要负责同志为副组长,县直相关部门和有关乡镇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工作专班,专班成员由相关部门业务股室负责同志担任。
2.密切协调配合。各相关部门和乡镇要加强协调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共同推进工作落实,确保我县国债项目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用地审批。
3.强化督导调度。根据两个项目实际情况,相关部门建立用地保障责任台账,制定时间表和“路线图”,明确责任领导(部门分管领导)和责任人(具体业务股室人员),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倒排各项工作完成时间。加强信息共享,实行一周一报告、两周一调度,工作进展情况领导小组每月汇总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