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政策解读

相关文件:曲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于2024325日由曲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现就相关内容进行如下解读:

   一、《若干措施》出台背景

健全完善乡村医疗卫生体系,是筑牢亿万农民群众健康的“第一道防线”,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应有之义。2023219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公开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的意见》,要求“各地结合实际细化实化工作重点和政策措施”。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保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若干措施》。按照中央、省、市领导要求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基层卫生健康工作的决策部署,结合我县实际,研究起草了《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明确提出力争到2025年乡村医疗卫生体系改革发展取得明显进展,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格局初步形成。

 二、《若干措施》出台过程及考虑重点 

曲阳县卫健局成立工作专班,在起草过程中全面贯彻中央和省、市文件精神,深入调研摸清我县乡村医疗卫生体系现状和主要问题,立足我县实际,借鉴先进地区经验,研究制定更有效、能落地的具体措施,并征求了县编办、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医保局等9个部门意见,经过多次座谈讨论、修改完善,形成了我县《若干措施》。在起草过程中主要考虑以下三点:

一是坚持统筹谋划。尊重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发展规律,顺应分级诊疗趋势,明确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机构功能定位,优化医疗资源布局,着力为基层群众提供优质便捷卫生健康服务。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基层医疗基础薄弱、公共卫生服务能力不强等问题,强化财政投入、队伍建设、人事薪酬、待遇保障等支撑措施,着力健全促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的推进机制。

三是坚持既有经验。认真总结我县乡村医疗卫生工作的经验,固化为机制加以推广;借鉴其他兄弟县做法,因地制宜制定符合曲阳实际的措施。

三、《若干措施》主要内容

《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的发展若干措施》共824款。

一是明确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机构功能定位。健全以县级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为枢纽、村卫生室为基础的乡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二是优化乡村医疗卫生机构结构布局。原则上,每个行政村设置1所村卫生室,服务人口多的村可适当增加卫生室数量;重点支持建设一批能力较强、具有一定辐射带动作用的中心乡镇卫生院。选择距离县城较远的2家中心乡镇卫生院,达到社区医院建设标准,并将逐步对标县级医院水平,打造县域医疗卫生次中心。

       三是壮大乡村医疗卫生人才队伍。从人才培养、使用、激励等方面提出一系列可操作、能落地的政策。

四是加强基层卫生服务能力体系建设。围绕“百强县医院提质行动”、胸痛中心和卒中中心建设提升县级医院综合服务能力;持续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提升信息化水平,到2025年统筹建成县域卫生健康综合信息平台;提升乡村医疗卫生体系疾病预防控制能力,筑牢农村疾病预防控制网底。

五是完善收入和待遇保障机制。合理核定绩效工资总量和水平,提升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工资水平;严格落实乡村医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基本药物制度补助、一般诊疗费政策,动态调整补助标准,并逐步提高乡村医生待遇保障。

六是健全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地方投入机制,落实县级政府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建设主体责任,确保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均衡健康发展。

七是提高农村地区医疗保障水平。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健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制度综合保障机制;加大医保基金支持力度,合理提高医保基金对乡村医疗卫生机构的总额控制指标,年度新增医保基金重点向乡村两级倾斜。

八是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县负总责、抓落实的工作要求,建立健全县政府乡村医疗卫生工作领导体制机制;建立卫生健康、农村工作部门牵头,人社局、财政局等相关部门参与的工作推进机制;建立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督导评估机制。

四、在加强乡村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上的具体举措

《若干措施》聚焦乡村医疗卫生人才“招不来、留不下”等突出问题,从盘活编制资源及人才引进、培养、激励等方面提出一系列政策举措。

一是盘活用好县域编制资源。以县为单位每5年动态调整乡镇卫生院人员编制总量,盘活用好存量编制。

二是加大人才引进力度。扎实做好定向招聘医学类本科生工作,落实编制、工资等待遇,制定定期进修、学习计划,并设置基层定向服务期限。落实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免试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政策,免试注册的大学生乡村医生应限期考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对于引进急需、紧缺岗位人才,经核准后,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选聘的方式引进;对必须采取统一考试方式招聘的,可根据专业人才紧缺程度,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以确保人员招得来、留得住、干得好。加强县域医疗卫生人才一体化配置和管理,对招聘引进的乡村医生实行县管乡用、乡聘村用。

三是加大人才培养力度。改革完善乡村医疗卫生人才培养机制,增加全科、儿科等紧缺人才供给,逐步扩大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规模,根据实际需求面向农村规范培养拟从事全科医疗的高职层次医学生。到2025年将乡村医生中具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比例提高到45%以上。

四是完善人才激励政策。适当提高乡镇卫生院的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比例。对在乡镇卫生院连续工作满15年或累计工作满25年且仍在乡镇卫生院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在满足聘用条件下,可通过“定向评价、定向使用”聘用至相应岗位,不受岗位结构比例限制。拓宽乡村医生发展空间,同等条件下乡镇卫生院预先聘用获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乡村医生。各类人才项目、荣誉表彰、评奖评优向乡村医疗卫生人员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