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行为,特别是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等流转交易,曲阳县供销社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对2021年印发的《曲阳县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实施细则》(有效期3年)进行了修订,并通过政府网站公开征求了30天的意见,代起草了2024版《曲阳县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现将《实施细则》起草情况说明如下。
一、起草背景和政策依据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建设工作。为落实上级工作要求,省、市、县对农村产权交易工作做了周密的安排和部署。2019年10月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河北省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管理办法》,2023年7月保定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保定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实施细则》(保政办规[2023]1号)。2021年5月,曲阳县人民政府印发了《曲阳县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实施细则》(有效期三年)。原《实施细则》已废止,现重新进行修订,原《实施细则》的部分条款需进一步细化,针对性需进一步增强,内容需进一步规范。比如原《实施细则》中须进场交易的6大类农村集体产权分类不细、不透,致使在须进场交易品种的把握上不够精准,进而可能出现漏项情况。修订后的《实施细则》将原《实施细则》中须进场交易的6大类农村集体产权分类细分为15项,进一步增强了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为农村集体产权进场交易,增加农民和村集体经济收入提供了制度保障和政策依据。
《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起草的政策依据《河北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河北省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管理办法》(冀政办字〔2019〕63号)及《保定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实施细则》(保政办规〔2023〕1号)。
二、征求意见情况
《实施细则》初稿形成后,通过政府网站公开征求意见30天,30天内均未收到意见。综合以上情况,最终形成了《实施细则》(代拟稿)。
三、文件的主要内容
《实施细则》共七章26条。第一章总则,共7条,对出台《实施细则》的政策依据、适用范围、遵循原则作了阐述,明确了乡、村农村产权交易服务站点的设立和职能,并对市、县两级流转交易中心的业务范围作了规定。第二章交易品种,共2条,明确了交易品种参照《河北省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管理办法》第十条执行。特别强调了农村集体资产流转交易和农村集体建设项目招标须通过流转交易中心进行,并对15类须进入流转交易中心公开流转交易的项目进行了明确。第三章交易方式与程序,共4条,对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的方式作了说明,对交易程序进行了进一步的规范,并明确了农村集体资产流转交易无流转交易中心出具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鉴证书》视为未完成交易,乡镇集体资产管理部门不得进行权属的明确或变更。第四章交易收费与依法完税,共2条,明确了进行交易的收费原则和依法完税的义务。第五章交易规范与监管,共6条,进一步明确了流转交易中心应遵守的交易规范,并明确农村集体产权流转交易收益应纳入本集体经济组织账户,按照农村集体资产管理规定使用和管理。乡镇集体资产管理部门要履行职责,把农村产权交易鉴证作为农村集体资产和农村集体建设项目的记账依据。第六章责任追究,共3条,明确了对流转交易中心、农村集体、交易主体等相关责任人,违反《实施细则》规定,依法依规进行责任追究的相关规定。第七章附则,共2条,明确了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与农村产权交易平台信息同步发布的相关规定。
四、印发情况
《实施细则》呈报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于2024年4月12日正式印发。
相关文件:曲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曲阳县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实施细则》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