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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主体:庞玉平摊点 ;
案由:庞玉平未取得食品小摊点备案卡案;
违法事实:庞玉平未取得食品小摊点备案卡从事食品经营
违法的法律依据:违反了《河北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
处罚依据:依据《河北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二款
处罚结果:1.没收违法所得250元;2.罚款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