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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知识产权行政处罚受理渠道和立案条件的通告 |
发布时间:2024-11-01 信息发布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曲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知识产权行政处罚受理渠道和立案条件的通告 现将曲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案件受理渠道及立案条件通告如下: 一、受理渠道 对违法行为发生地在曲阳县的知识产权行政处罚案件,举报受理渠道如下: 受理机构:曲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详细地址:曲阳县恒山东路618号 联系电话:0312-4292001 二、受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2:00,工作日下午14:30-17:30(夏季)、13:30-17:30(冬季) 三、立案条件 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十九条规定,经核查,符合下列条件的,应当立案: (一)有证据初步证明存在违反市场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 (二)依据市场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应当给予行政处罚; (三)属于本部门管辖; (四)在给予行政处罚的法定期限内。 曲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0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