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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曲阳县新亚钙粉有限公司涉嫌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案 |
| 发布时间:2026-09-22 信息发布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市场主体:曲阳县新亚钙粉有限公司 案由:经调查,当事人未报送2023年度和2024年度年报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本局于2026年7月4日现场核查并联系村委会协同查找,通过该企业住所无法取得联系。该企业涉嫌连续两年未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 曲阳县新亚钙粉有限公司连续两个年度未依法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违反了《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企业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之规定,构成企业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且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违法行为,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八第一款“企业未按照本条例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或者未按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的期限公示有关企业信息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企业因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之规定,本局决定对当事人处罚如下: 吊销曲阳县新亚钙粉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