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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主体:曲阳第一医院
案由:曲阳第一医院食堂使用无生产日期的鸡米花案
违法事实:当事人使用无生产日期的鸡米花
违法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
处罚结果:罚款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