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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曲阳县新宗熏肉专卖经营无标签的猪耳丝案 |
| 发布时间:2026-07-21 信息发布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市场主体:曲阳县新宗熏肉专卖; 案由:曲阳县新宗熏肉专卖经营无标签的猪耳丝案; 违法事实:曲阳县新宗熏肉专卖经营无标签的猪耳丝; 违法的法律依据: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一项; 处罚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 处罚结果:1、没收无标签的猪耳丝4袋(已做无公害处理);2、罚款5000元整。 |
附件1:新宗行政处罚决定书(1).pdf |
附件2:新宗行政处罚决定书(2).pdf |
附件3:新宗行政处罚决定书(3).pdf |
附件4:新宗行政处罚决定书(4).pdf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