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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阳县新宗熏肉专卖经营无标签的猪耳丝案
发布时间:2026-07-21     信息发布人:市场监督管理局

市场主体:曲阳县新宗熏肉专卖;

案由:曲阳县新宗熏肉专卖经营无标签的猪耳丝案;

违法事实:曲阳县新宗熏肉专卖经营无标签的猪耳丝;

违法的法律依据: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一项;

处罚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

处罚结果:1、没收无标签的猪耳丝4袋(已做无公害处理);2、罚款5000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