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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阳县环境保护局2019年3月15日对曲阳县瑞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拟进行审批的公示
发布时间:2019-03-15     信息发布人: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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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3月14日---2019年3月1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传真):03124261993(行政服务中心)

通讯地址:曲阳县行政服务中心

  编:073100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

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年产1.2万吨生物质颗粒和生物质压块建设项目

曲阳县文德镇刘保内村南

曲阳县瑞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河北水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产1.2万吨生物质颗粒和生物质压块建设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曲阳县文德镇刘堡内村村南,厂址中心地理坐标为北纬38°32′43.35″,东经114°45′43.01″。法人代表:甄晨行,占地面积1180平方米,总投资200万元,环保投资6万元。

项目施工期,按要求加强施工监管,合理布局施工机械场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运营期,项目加工生产车间密闭,地面硬化,洒水抑尘,粉尘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监控限值;加料、粉碎工序经集气罩收集,烘干工序密闭负压收集后一并经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粉尘有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其他颗粒物排放限值;项目厂区地面硬化,生活污水直接泼洒厂区地面抑尘;项目产噪设备全部置于封闭车间内,并进行基础减振,厂区四周建设围墙,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项目收尘灰及不合格产品回用于生产,职工生活垃圾定期清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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