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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3月18日-2019年3月26日作出的曲阳县津帆园林雕塑有限公司等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9-03-18     信息发布人: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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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9年3月18日我局对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19年3月18日-2019年3月26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之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发文时间

1

关于曲阳县津帆园林雕塑有限公司年产1000件雕刻品、废旧石料综合利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曲环表[2019]40

2019.3.18

2

关于曲阳县鑫联建筑石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年产 500 件雕刻品、3000平方米板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曲环表[2019]41

2019.3.18

3

关于曲阳县红伟建材有限公司年年产 2000 万块建筑用水泥砖、2000平方米板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曲环表[2019]42

2019.3.18



附件: 1关于曲阳县津帆园林雕塑有限公司年产1000件雕刻品、废旧石料综合利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doc
2关于曲阳县鑫联建筑石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年产 500 件雕刻品、3000平方米板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docx
3关于曲阳县红伟建材有限公司年年产 2000 万块建筑用水泥砖、2000平方米板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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