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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阳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
发布时间:2025-10-30     信息发布人: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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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州镇西河流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曲阳县2025 年度第 4 批次建设用地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土地涉及我县 1 个乡镇 1 个村。

恒州镇西河流村村北(东至西河流村地,南至西河流村地、国有农用地,西至国有农用地,北至石家庄欧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土地,面积约 1.0837 公顷。征地范围见《征地范围图》

(附件一)。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恒州镇西河流村集体土地1.0837 公顷,全部为全部为农用地(其中林地 0.3591 公顷、其他草地 0.6851 公顷、农村道路 0.0395 公顷)。《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见附件二。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执行,曲阳县第Ⅰ区片,区片价为157.50万元/公顷(10.5万元/亩),共计1706827.5元,支 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按有关规定分配。无地上附着物、无青苗补偿费。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为户籍和土地权属。

安置方式:货币安置。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0 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恒州镇人民政府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0 日内,对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曲阳县人民政府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 2025 年 10 月 30 日至 2025 年 11 月 30 日。公 告 可 在 曲 阳 县 人 民 政 府 网 站 查 询 , 网 址 为https://www.quyang.gov.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葛永杰                                            联系电话:0312-4297027

地址:曲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曲阳县人民政府

2025 年 10 月 30日



附件:1.征地范围图

          2.土地现状调查结果


附件: 勘测定界图.pdf
调查结果确认表_00014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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