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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医疗保障局疫情期间坚持“六办”,确保医疗有保障
发布时间:2021-01-21     信息发布人: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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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疫情出现反弹后,县医疗保障局及时采取应对措施,确保参保人员医保待遇不受影响。

     一是参保登记“承诺办”。疫情发生后,正值2021年度城乡居民参保缴费高峰期,为了使居民不受疫情影响参保缴费,医保局在改变宣传发动方式的基础上实行参保登记“承诺办”,由村民、村、乡镇作出承诺信息真实后,即予以登记,不再核实居民有效身份证件,确保居民在疫情期间能够正常参保,减少了因人员流动、聚集带来的感染风险。截止到2021年1月18日,我县已参保547000余人,参保率为94.2%,位居全市第1位。二是倡导业务“网上办”。大力推行“互联网+医疗服务”,开通微信公众号,并上线“异地就医备案平台”,公开网上异地就医备案办事指南及流程图,提倡在网上进行异地就医备案,网上备案率达91%发布疫情期间医保倡议书,引导患者合理就医,异地就医网上结算率达到95%。三是线下业务“预约办”。公开办公电话,对必须通过当面办理的线下业务,通过电话、微信等形式进行预约,合理控制办事人员流量,设置一米安全线,尽量减少人员聚集。四是慢病购药“放宽办”。疫情期间,门诊特殊疾病参保患者每次门诊携药量延长至3个月,减少参保患者在疫情期间到医院取药次数,最大限度减少门诊特殊疾病患者入院取药感染风险。五是基金监管“远程办”。我县30家乡镇卫生院,17家定点医疗机构已实现巡查系统全面覆盖。运用人脸识别、网上审核等新技术对医疗机构实施远程及移动实时查房,判断病人住院的真实性及在院情况,对辖区内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监管。疫情期间进行网上检查2800余人次,确保不见面也可以对各定点医疗机构的基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控。六是特殊情况“特殊办”。我县医保局已向财政部门为新冠病人收治医院申请专项预付金100万元,减轻定点医疗机构资金垫付压力,确保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影响救治,确保收治医院不因支付政策影响救治。对国家卫健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覆盖的药品和医用耗材,若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上没有挂网,医疗机构可先采购后备案,确保疫情期间用药需求,遇有问题做到“最快协调”,第一时间报告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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